杭政发〔2O25〕18号
各镇、太阳庙农场、旗委各部、委、办、局,旗直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驻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杭锦后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杭锦后旗就业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杭锦后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细落实“就业促进行动”。按照旗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充分就业工作部署要求,我旗将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全力以赴稳存量、提质量、扩增量、兜底线,为建设共同富裕新杭后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2025年,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实现带动城镇新增就业830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46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3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以上,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100%,公共就业窗口服务满意度100%全旗新增技能人才达到470人以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提升产业发展对就业的带动能力
1.增强全产业就业固本作用。一产方面,重点扶持6个中小型家庭农场、3家中小型合作社,新认证100个家庭农场,建立1个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通过产业联结和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普通农户800户,新增就业岗位100个以上,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二产方面,强化产业落地与带动就业协同、招商引资与就业协同、企业用能用地保障与用工保障协同,重点打造“乳品加工、生物合成、酒类酿造、风电光伏食品加工”五大特色产业集群,挖掘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全力打造“陕坝味道食品产业园+劳务品牌”融合发展的就业模式,激发就业增收“新活力”;三产方面,不断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大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银发经济及服务业新业态发展,挖掘就业岗位2300个以上。(责任单位:旗农牧和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委宣传部、社会工作部,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体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工业园区、总工会、团旗委、各镇、农场)
2.大力培育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根据我旗产业特色和发展规划,积极培育和发展更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落实落地普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一次性扩岗补助等优惠政策,通过“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激发内生动力,力争全旗中小微企业总量突破4200户,活跃度达到70%,个体工商户总量突破2.2万户。(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3.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管理。从服务功能、运行模式、服务能力等方面重点发力,持续提升零工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为企业和求职者架好就业服务“桥梁”。对旗内现有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行定期专项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和黑中介,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培育竞争力强、服务完善的骨干企业,为企业及求职者提供跟踪服务,形成“求职登记一岗位发布一供需速配一跟踪回访”的全流程服务,提升服务效率。(责任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4.加强创业政策指导服务。全面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积极培育发掘我旗新生创业项目,年内计划打造1个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切实有效地为我旗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创业策划、创业政策、企业管理、跟踪指导、咨询答疑等服务积极争取“以奖代补”项目,力争市级以上创业园(孵化基地)达到5个以上,加强对现有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动态管理,通过降低门槛、简化流程等方式,帮助更多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孵化基地),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责任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农牧和科技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旗委、妇联、总工会)
5.培育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深入挖掘我旗特色劳务资源,将产业发展、文化底蕴和行业特点与劳务品牌工作深度融合,积极争取将“河套酿造工”打造为国家级劳务品牌,争取将“陕坝肉焙子制作工”培育为市级劳务品牌。支持二闺女“9+1”打工队(9个打工人带1个脱贫户或残疾人)“组团式劳力输送”模式发扬壮大,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搭建更大的就业平台。(责任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会)
(三)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6.支持职业技工教育发展。依托巴彦淖尔应用技师学院(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根据我旗产业特点和企业需求开设数控加工、汽修、新型农业种植、畜牧兽医、酿酒、护理等专业课程,深入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力度,增强技能培训实用性。加强巴彦淖尔应用技师学院(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与河套酒业、旗医院、华恒生物等重点用工单位合作,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实现校企共赢。(责任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
7.开展特色技能培训。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杭后”活动,推行“岗位需求+职业培训”模式,开展精准高效的职业技能培训。依托旗职业教育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送教下乡”“家门口培训”活动,开展酿皮、糖麻叶、肉焙子、中西式面点等陕坝特色食品加工制作培训,母婴护理、保育、病人陪护和养老护理等“一老一小”服务培训,家畜饲养员、手工编织、特色农林产品种植等需求较大工种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实现技能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格局,积极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劳务”特色品牌和市级技能培训品牌。(责任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农场)
8.加大培训基地建设力度。在杭锦后旗现代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巴彦淖尔市安全技能综合培训基地”,打造集特种作业培训、农民培训、技能人才培训以及中小学社会实践、劳动教育、职业素养培养和应急安全特种作业培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培训平台。积极争取杭锦后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打造集“培训一鉴定一就业”为一体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
9.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根据培训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旗各行业培训规模达到1500人以上。强化培训就业导向,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50%建立补贴性培训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以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责任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10.深挖资源,促进基层就业。在公职人员招录工作中,深入挖掘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资源,设置一定比例的应届毕业生招录岗位,继续实施“优秀人才回引”行动。积极推进人社、教育部门信息衔接,对我旗培养成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摸底统计,吸引更多本土人才投身家乡、建设家乡。做好“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者的安置及管理工作,保障生活补助安家费按时发放到位。导企业开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人员岗位,计划招聘不少于32人。引导事业单位开发青年见习岗位,计划招聘不少于70人。(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工商联、团旗委)
11.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积极争取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北”六期年度任务等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优先支持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多的项目,在达到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尽量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比。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和施工队等方式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等群体积极参与以工代赈、防沙治沙、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
12.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力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分领域精准对接,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常住人口纳入就业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提供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探索设立“就业援助专岗”,帮助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以及通过其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开展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促进全旗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实现务工就业700人以上。(责任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和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总工会)
(五)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13.开展就业需求双向对接。精准摸排旗内企业用工需求和群众务工需求,编制“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和“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针对有就业需求、培训意愿和创业意向的群众开展“点对点”就业帮扶。行业主管部门提前开展用工情况预测,实时将各类企业名单及用工需求推送至旗人社部门。(责任单位:旗委社会工作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农场)
14.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功能,面向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零工市场、工会驿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等优化升级不少于2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新建1个“直播带岗”工作间,推动社银一体化融合打造“一刻钟”就业服务圈+便民生活圈。(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各镇、农场)
15.积极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直播带岗”线上招聘会等活动,通过零工市场常态化发布用工信息。鼓励各群团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分领域、分行业专场招聘。落实园区帮工计划,对介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帮工补助。(责任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群团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16.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加强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保护等权益保障。大力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就业歧视救济机制,持续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欠薪欠保、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委宣传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会、工商联、各镇、农场)
17.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利用“您好杭后”“杭后融媒”“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官方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就业政策。联合融媒体中心,邀请创业指导大师、职业指导专家、人社系统干部通过直播的形式,为广大求职者和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就业创业指导。利用重点时间节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黄金时期,深入各镇、社区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制作简短易懂的政策宣传短视频,不断提高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做细就业促进工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发改、财政、工信、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切实推动任务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太阳庙农场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规范高效使用各项促进就业资金,加大对各项稳就业促发展资金的保障力度,集约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统筹调度。杭锦后旗就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就业促进行动,健全调度评估宣传等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向旗委、政府报告,统筹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附件:
杭锦后旗就业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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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郭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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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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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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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政府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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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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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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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龚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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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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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二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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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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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 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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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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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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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编制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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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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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办副主任、团旗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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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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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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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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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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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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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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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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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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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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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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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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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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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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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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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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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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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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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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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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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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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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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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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振银 旗水利局局长
赵同强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培德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冬元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灵飞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光荣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多学 旗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首权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海军 旗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李 斌 旗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李红军 旗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苏勒图 旗税务局局长
韦 勇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韩彦灵 杭后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志强同志兼任,负责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留存、调度,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旗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结束后自动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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