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巴财农〔2025〕7号),下达我旗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419万元(其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1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6万元);根据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农〔2025〕254号),下达我旗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6.55万元(其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80.4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91.15万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55万元),两项共计1245.55万元。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旗政府会议研究,现将《杭锦后旗关于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