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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4-05-15 17:3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

  2024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2024年实现第一批高频、面广“一件事”的高效办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全旗企业注销登记退出效率,降低退出成本,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注销服务,结合杭锦后旗工作实际,起草制定《杭锦后旗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巴彦淖尔市企业信息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巴深改组发〔2024]6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五个部分,后附1个附件。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意见,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畅通企业退出渠道,企业通过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政务服务综窗,将涉及的企业注销登记、税务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注销社保医保登记、银行账户注销、企业印章注销等事项按“一件事”标准整合,通过实施“一件事”集成服务,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结”及企业注销登记流程的优化与再造,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注销登记的便利化程度,切实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
  第二部分:工作流程
  (一)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个窗口受理
  1.线上依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优化企业注销登记、税务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注销社保医保登记、银行账户注销、企业印章注销(销章)等事项一网申请(一窗申请)、数据共享、联动注销。
  2.线下将企业注销登记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负责企业注销登记咨询导办、信息采集、材料受理、表格填报、网上流转以及综合出件等业务,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信息通过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及时推送给审批部门审批,实现一次填报,一窗办结。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齐更正。
  (二)数据共享、联动办结
  1.企业注销登记。依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统一企业注销登记信息及共享信息采集,规范企业注销登记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配合优化整合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在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上对企业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予以批准通过,办结后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通知书》。
  2.平台系统建设与接入。政务服务部门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负责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系统接入一体化政务平台和蒙速办 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指导政务服务中心优化线下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流程,将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范围。
  3.印章注销。公安部门负责统一企业印章注销信息及共享信息采集;配合完成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配合优化整合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待相关系统对接完善后,在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印章部门对企业需注销的备案印章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进行印章销毁,出具印章销毁留样表及时传递至综合窗口。
  4.注销社保医保登记。人社、医保部门负责统一注销社保医保登记信息及共享信息采集,规范注销社保医保登记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配合完成注销社保医保登记系统与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配合优化整合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待相关系统对接完善后,在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即时完成社保医保注销登记,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综合窗口反馈。
  5.银行账户注销。中国人民银行巴彦淖尔分行负责指导各商业银行进一步优化完善银行账户撤销业务办理流程;指导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探索接入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通过平台接收账户撤销预约信息;配合优化整合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待相关系统对接完善后,在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即时完成银行账户撤销登记,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综合窗口反馈。
  6.税务注销。税务部门负责统一税务注销信息及共享信息采集,规范税务注销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配合完成税务注销系统与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配合优化整合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待相关系统对接完善后,在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税务部门及时对企业上报的企业所得税季报表、年报表、清算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及各项附加税申报表等资料和税款清缴情况进行审查,涉及申请领购发票的企业,需收回税控盘或税务Ukey和纸质作废发票、红字发票,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即时受理审核,办结后将结果传递至综合窗口(含开清税证明等)。
  7.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海关部门负责统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信息及共享信息采集,规范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配合完成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系统与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配合优化整合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待相关系统对接完善后,在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即时完成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综合窗口反馈。
  (三)一个窗口出件
  企业注销信息登记综合窗口应根据一网通平台上申请内容及办理结果,及时汇总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社保医保、银行及销章等部门的办理情况,办结后及时向申请人转交登记注销核准通知书、印章销毁留样表(可根据企业申请通过快递寄送),并反馈相关部门的办理结果信息,由申请人接收确认签字。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
  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社保医保、海关、银行等部门应进驻一个大厅集中办公,并根据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上共享信息和“一件事”的审批流程要求,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科学安排部门极速受理审批,便于审批业务高效运转。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件事”工作,将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列入本部门2024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责任,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强化信息技术力量支撑,以政务服务数字赋能,保障“一件事”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立足职能职责、主动作为,破除无解思维,围绕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合力攻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业务流程、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部门间高效协同配合,高质量完成“一件事”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大力宣传推广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扩大社会知晓度,多方引导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办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让企业和群众能切身感受到“一件事”改革带来的便利。
  第五部分:一个附件
 
杭锦后旗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