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杭政字〔2016〕6号 | ||
| 成文日期 | 2016-01-08 | 发布机构 |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 |
| 主题分类 | 财政收支预算调整 | 有效性 | 有效 | |
杭政字〔2016〕6号
关于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旗人大常委会:
杭锦后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我旗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6287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25732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的增加,以及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的变动,需要对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报告如下:
一、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按照财政收入任务计算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数和测算的上级财力性补助数,我旗财政可安排的资金为12573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62870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测算为61453万元(已减上解支出660万元);上年净结余收入为1409万元。根据以上测算的财政可安排资金,我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为125732万元。
二、预算调整内容
2015年,我旗公共财政收入完成了628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2870万元增加15万元。上级实际财力性补助收入68224万元(已减上解支出353万元),比年初测算的财力性补助收入61453万元增加677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支出11350万元。因此,需要将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25732万元调整为143868万元,增加18136万元。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个人部分支出6808万元。其中:发放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提高标准增资部分6738万元;发放了旗第一幼儿园临时工工资等70万元。
(二)项目支出11164万元。其中:武警中队营房改造工程款50万元;大千市场消防设施整改经费60万元;陕坝小学、陕坝中学工程款531万元;杭五中、北二小学工程款100万元;低收入农户取暖用煤补助匹配资金1428万元;新建殡仪馆工程款577万元;防治光肩星天牛喷药车购置费15万元;交通护栏和信号灯安装费150万元;陕东线砖瓦窑治理费5万元;自来水管网改造资金700万元、自来水厂运行经费53万元;环卫局无公害垃圾处理厂工程款及绿化费115万元、水冲厕所建设前期费用20万元、垃圾场转运站建设前期费用80万元、五乌线换土绿化工程款30万元;园林局绿化工程款986万元;特米尔电厂西侧受污染居民征拆费200万元;润昇湖投放鱼苗补助资金20万元;林业局绿化租地款327万元、绿化工程款1859万元;2013年陕坝镇农村危房改造旗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利息支出626万元;因清理欠税兑现房地产企业等优惠政策支出3132万元。
(三)其他事务性支出1886万元。其中:机关事务局经费23万元;“十个全覆盖”工程宣传费40万元;人社局档案专项审核整理工作经费10万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费21万元;人大设备更新和2号楼电路改造费用30万元;政府办制作宣传牌费15万;奋斗中学办学经费200万元;公安局办案经费10万元;征兵经费5万元;信访维稳经费75万元;退役士兵经济补助费249万元;现役军人优待金55万;解决企业转制职工养老问题61万元;医保外调经费20万元;经信局伊利项目建设补助资金275万元、亨泰公司电价补贴资金90万元、解决企业转制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及生活补助费用16万元;河套酒业技改资金85万元;其他工作经费606万。
(四)弥补上级专项资金支出1260万元。由于本级支出占用了上级专项资金支出指标,因此,需要用本级资金弥补上级专项资金支出。2015年用本级资金弥补上级专项资金支出1260万元。
(五)调减年初预算支出指标2545万元。其中:城乡低保362万元;设施农业项目600万元;肉羊产业化项目10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850万元;人民警察加班补贴10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经费1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36万元;奋斗中学化债资金100万元;住房公积金197万元。
(六)预备费调减437万元。预备费用于低收入农户取暖用煤补助437万元
三、2015年公共财政支出情况
调整后的公共财政支出数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实际支出103250万元(包括本年和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83728万元〔82468+1260〕;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654万元;教育转移支付补助支出2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补助支出3729万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补助支出7320万元;农林水转移支付补助支出4016万元),2015年我旗公共财政支出为245858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数125732万元+调整预算数16876万元(18136-1260)+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103250万元(101990+1260))。
以上财政支出调整情况报请旗人大常委会批准。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