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破解高标准农田“重建设、轻管护、效益衰减”突出问题,落实《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发〔2026〕15号)要求,我旗制定本建后管护实施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意义
政策背景: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产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核心载体。以往部分农田项目建成后,田间道路破损、灌排渠道淤堵、配电设施故障、林网疏于养护等问题频发,管护责任悬空、经费无保障、运维无标准,出现“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现象,投入效益逐年递减。
出台目的:理顺旗、镇、村三级管护权责,补齐管护制度、人员、经费、考核短板,实现“建管并重、长效运维”,确保2019年以来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设施长期完好、耕地持续稳产增效。
二、总体目标解读
方案明确构建“旗负责、镇监管、村落实”三级管护体系,落地“五有三确保”工作总要求:
(一)五有(管护基础保障)
有主体:清晰划分各级管护责任单位,杜绝管护无人认领;
有人员:镇村配齐管护经办、巡查、维修作业人员;
有资金:多元渠道筹措管护经费,大修、小修资金分类保障;
有标准:道路、水利、配电、耕地、林网等管护操作有统一规范;
有考核:管护成效作为乡镇绩效考核与后续项目分配依据。
(二)三确保(工作底线要求)
确保2019年以来所有已完工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常态化管护台账;
确保设施常态化巡查、问题定期维修处置;
确保工程设施长期正常运行,持续发挥粮食增产效益。
三、主要任务核心解读
(一)厘清三级及行业部门管护职责
旗级部门
农牧和科技局:总牵头单位,统筹管护、统筹协调、业务指导、检查考核、项目审核;
财政局:统筹管护资金筹措、拨付监管、违规资金追责;
自然资源、林草、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依职能开展耕地管控、林网养护、道路、水利设施专项指导监督。
乡镇政府:属地管理主体,管护资金统筹使用、督导村级管护组织、开展日常巡检、初审维修项目、组织施工、归集上报资料。
行政村(土地权属单位):一线管护实施主体,筹措自筹资金、制定本村管护细则、签订管护协议、落实日常巡查与零星维修。
(二)划定管护全覆盖范围
管护对象为2019年至今全旗所有竣工高标准农田项目,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管护内容为五大类:
耕地:严防撂荒、非农化、非粮化,防控土壤污染,稳定耕地质量;
田间道路:保障通行顺畅,及时平整修补路面、清理杂物;
灌排系统:渠道清淤、闸门、泵站等水利设施进行检修保养,确保排灌通畅;
输配电设施:保障用电安全、设备正常运转;
农田林网:定期浇水、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做好防汛越冬管护。
(三)统一标准化管护要求
各村必须建立本村管护制度,逐项明确运维标准:道路平整整洁、水利定期清淤维保、配电安全运行、耕地合规利用、林木常态化抚育,同步落实汛期、冬季专项防护措施。
四、管护资金筹措渠道解读
实行多元筹资模式,破解管护没钱办事难题,资金来源包括:
上级下达高标准农田建后专项奖补资金;
旗级财政年度预算专项补助;
项目新增耕地经营收益、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集体资产收益;
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向种植农户、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依规筹集资金。
五、分类资金管理细则(方案核心亮点)
方案区分大修、小修小补、村级直达奖补三类资金,分类设定申报门槛、审批流程、配比规则、支付路径,避免资金混用、使用无序。
(一)工程大修资金(大额维修)
适用情形:单项维修费用≥5万元;整村单次维修≥10万元;
资金构成:上级管护奖补+旗财政专项预算;
申报审批流程:村集体申请→乡镇汇总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旗耕保中心技术审核批复→乡镇组织施工;达到招投标/政府采购限额的依法履行采购程序;完工多方联合验收→乡镇申请拨付→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二)工程小修小补资金(零星应急维修)
限额管控:每万亩单次维修不超过1万元,年度累计维修费不超过2万元;
资金配比:财政资金与村社农户自筹1:1配套,农户/村集体自筹底线亩均不低于5元,资金统一纳入乡镇经管站专户管理;
办理流程:村委会提交维修申请→乡镇+旗耕保中心核定费用→报旗农牧和科技局备案→村委会组织施工;完工三方联合验收;报账需附带前后对比照片、验收签证单等佐证材料,审核完成后专户支付施工费用,财政配套部分由乡镇向旗财政申请支付;
禁令:管护资金严禁挪用于管护无关开支。
(三)直达村级奖补资金
审批、施工、验收、拨付流程参照大修资金模式,村集体申报、乡镇初审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技术审核批复,限额以上履行法定采购程序,验收合格后国库集中支付。
六、监督考核与问责机制解读
(一)资金常态化监管
旗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常态化核查各级管护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严肃追责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二)村级约束惩戒机制
对拖延维修、瞒报问题、资料不全、维修质量不合格、人为扩大损毁损失的行政村,由乡镇作出相应处理,并报备旗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旗财政局可视情况核减、收回该村管护专项资金,后续维修费用由村集体自行承担。
(三)综合考核运用
旗农牧和科技局联合财政局不定期开展管护抽查,检查结果的两大用途:
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作为下年度各乡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资金分配的核心参考依据,倒逼乡镇、村级抓实日常管护。
七、政策实施总结
本方案通过定责任、定范围、定标准、筹资金、严监管、强考核,构建闭环式长效管护体系,从制度层面扭转“重建轻管”顽疾,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遏制“非农非粮”,又持续发挥高标准农田稳产增收效能,为全旗粮食安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