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旗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与生物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做好2026年全旗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大会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26年全旗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现就《通知》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当前,动物疫病防控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环节。国家、自治区、市持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部署,我旗正处于畜牧业“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阶段,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防控压力依然存在。为筑牢全旗动物免疫屏障、杜绝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旗实际,延续“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大会战”模式,制定本《通知》,明确免疫时间、任务、责任与要求,推动防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落实。
二、核心时间安排(春秋两季、分段推进)
《通知》实行“春季+秋季”两轮集中免疫,每轮分准备、实战、验收三阶段,确保有序推进、不留死角:
(一)春季集中免疫
准备阶段:3月1日—10日,完成方案制定、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宣传动员。
实战阶段:3月11日—4月30日,全面开展集中免疫、同步消毒灭源、流调排查。
验收阶段:5月中旬,开展全覆盖检查、抗体监测、问题整改。
(二)秋季集中免疫
准备阶段:9月1日—10日。
实战阶段:9月11日—10月31日。
验收阶段:11月中下旬。
三、免疫病种与目标要求
(一)免疫病种分类
强制免疫病种(必须全覆盖):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4类,国家法定强制免疫病种)。
计划免疫病种(按需实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羊痘、羊快疫、羊肠毒血症、羊猝狙、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
(二)核心目标
免疫密度:强制免疫畜禽应免尽免、全覆盖、无死角。
免疫质量: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稳定达到70%以上。
工作底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出现免疫责任性事故。
四、九大关键工作要求(责任、保障、实施全链条)
(一)压实责任体系: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
政府责任:各镇、太阳庙农场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制,组织动员、保障免疫密度100%。
部门责任: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技术指导、免疫质量、效果监测;卫健、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
主体责任:养殖场(户)是强制免疫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免疫、建档、补免义务。
(二)强化经费保障:足额预算、专款专用
旗财政将防疫人员工资、疫苗采购、监测、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各镇、农场落实助防费,解决动物保定等防疫难题。严禁挪用、挤占防疫经费,违者严肃追责。
(三)规范物资管理:足量储备、全程可控
旗农牧和科技局按畜禽存栏量足量储备疫苗、消毒药、注射器、防护用品等物资。
实行专人管理、规范接收、贮存、运输、发放、报废,确保疫苗冷链完整、质量安全。
(四)同步消毒灭源与流调排查
免疫期间同步对圈舍、场地、器具全面预防性消毒,对布病、非洲猪瘟等高风险区域专项消毒。全覆盖开展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疫情动态、开展风险评估。
(五)严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饲养、屠宰、经营等主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承担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按规范自行处理或委托专业机构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弃、贩卖病死畜禽。各镇、农场常态化主动排查、及时处置。
(六)规范免疫档案与监测评价
养殖场(户)规范建立免疫档案,详实记录免疫、消毒、补免、疫苗信息。旗农牧和科技局定期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不合格及时补免,确保抗体达标。
(七)宣传培训与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
多渠道宣传防疫政策、知识,提升养殖主体防疫意识。免疫前开展基层防疫员技术与防护培训。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回收、处置免疫医疗废弃物,防范环境污染。
(八)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先打后补”与兽医社会化服务
2026年继续推行符合条件养殖场“先打后补”(自行购苗、自行免疫、合格后申请补贴)。推广专业化、市场化、多元化兽医社会化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九)严格督导检查:全程监管、失职追责
集中免疫期间开展全覆盖自查、督导,杜绝免疫空白点。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引发疫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政策亮点与创新
责任更明确:构建“政府+部门+养殖场户”三级责任体系,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
保障更有力:经费、物资、人员、技术全链条保障,确保工作落地。
模式更创新:深化“先打后补”与兽医社会化服务,提升防疫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监管更严格:全程督导、验收、监测,实行责任倒查与失职追责。
防控更全面:免疫、消毒、流调、无害化处理、监测一体化推进,筑牢立体防控网。
六、实施意义
本《通知》是2026年我旗动物疫病防控的纲领性文件,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集中免疫,有效防范口蹄疫、禽流感、布病等重大疫病与人畜共患病,保障畜牧业稳产增收、农牧民切身利益与公共卫生安全,为全旗畜牧业“十五五”高质量绿色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