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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4-08 10: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杭锦后旗于2025年4月出台了《杭锦后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现对《杭锦后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响应国家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要求,把节水工作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目标责任,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大力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全力创建自治区节水行动示范旗。
  二、制定过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9号)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发〔202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先进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杭锦后旗行政区域内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人,涵盖农业灌溉、工业生产、城镇生活用水以及生态用水等各个领域。
  四、主要内容
  我旗方案由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其中:
  (一)主要目标
  2025年,全旗用水总量控制在8.0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以上。农业新增节水能力0.17亿立方米以上,全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1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15亿立方米以上。通过实行目标值,使全社会节水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节约用水取得明显成效。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粮食生产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二)重点任务
  包括8个方面25项任务。
  1.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完善取用水计量体系,从严落实审批管理。
  2.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强工程节水,加强农艺节水,科学安排非生育期灌溉用水,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3.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强化节水试点示范创建。
  4.推进城乡节水降损。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创建节水型城市,严控特种行业用水,提升农村用水管控水平,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完善城乡用水价格机制。
  5.推进生态节水保绿。全面落实以水定绿,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节水。提升城市绿化用水管理水平。
  6.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持续做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地下水管控。
  7.创新用好非常规水。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
  8.激发节水市场主体活力。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发挥水资源税杠杆调节作用,协同推进节水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节水产业创新发展。
  (三)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组织专题培训和加强宣传引导内容。
  五、《方案》出台的意义
  《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是杭锦后旗积极响应国家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在农业方面,通过一系列节水措施,进一步巩固农业大县地位,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助力乡村振兴。工业上,推动企业节水减排,有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在城镇,能有效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时,对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通过节水行动,合理配置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全旗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