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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销案通知书
来源:杭锦后旗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6-04-29 17:32 浏览次数: 字体:

杭消重销字20260001 

杭锦后旗陕坝镇尚宜购生活超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大队于20260427日对你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文号:杭消重字20260001号)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整改情况如下: 

  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场所停止使用,电话联系法定代表人也表示该场所已停止使用,大队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确认无现实火灾风险。 

  经检查,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消除,予以销案。你单位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杭锦后旗消防救援大队   

20260428    

  被检查单位签收:因该单位已停业,法定代表人已离开辖区无法签收 

  20260428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