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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公告
来源: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30 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殡葬公益属性,健全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内蒙古自治区基本殡葬服务和非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清单(试行)的通知》(内民政发〔2025〕105号)以及《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内民政发〔2026〕14号)等文件规定,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一是持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常住城乡居民。二是杭锦后旗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
  二、减免费用
  (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常住城乡居民
  此类对象可减免以下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一是殡仪专用车遗体接运费,减免费用为700元/具。二是3日内遗体存放费(屉式冷藏),减免费用为50元/天/具。三是普通火化遗体费,减免费用为700元/具。四是1年内骨灰寄存费,减免费用为100元/盒。
  此类人员合计最高减免1650元/具,对超出规定项目的费用,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二)杭锦后旗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
  此类人员可在持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常住城乡居民减免费用的基础上(即上述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再给予减免2年内骨灰寄存费,减免费用为100元/盒/年。
  此类人员总计最高减免1850元/具。对超出规定项目的费用,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
  免除对象死亡后实行火化的,丧事承办人在办理丧葬减免事宜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代办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旗殡葬服务中心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殡葬费用减免登记表》。
  (二)审批
  旗殡葬服务中心对申请对象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免除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给予减免。办理相关免除事项时,丧事承办人需提供免除对象以下材料。
  一是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是逝者户口簿。
  三是逝者身份证。
  四是城乡低保、特困、“三无”、重点优抚对象等合法有效证明。
  (三)结算
  减免费用由旗殡葬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核定免除数额,超出规定标准以外的费用由丧属或承办人自行支付。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予以免除。免除费用申请材料由旗殡葬服务中心审核后将免除人员名单及费用明细报旗财政局审定,由财政局每月将资金拨付到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中心与丧事承办人办理结算手续。
  四、执行时间
  该公告于2026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公告执行后,原《杭锦后旗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公告》(2025年9月11日发布,2025年10月1日执行)立即废止。
  五、咨询电话
  其他详情请电话咨询杭锦后旗民政局,联系电话0478-6622507,0478-6625166。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