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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2025年12月8日关于对内蒙古特米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拟审批(报告表)公示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08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8日我分局拟对《内蒙古特米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6630760
  传    真:0478-6623868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亿源水务公司二楼)
  邮    编:015400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2025年12月8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特米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

杭锦后旗陕坝镇东郊工业路50号内蒙古特米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内蒙古特米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华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占地30m2的危废贮存库

 

一、施工期:

项目购置整体危废暂存成品房,仅有风机等辅助设施安装,合理选择施工时间以减少噪声

二、运营期:

1.危废贮存库采用彩钢箱体成品库房,占地30m2,内部分为15m2态废物存放区15m2液态废物存放区,化学废液、废矿物油等液态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液态废物存放区,废催化剂、废油桶、废化学药剂容器等固态废物分类存放在固态废物存放区,危废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地面中部纵向设置应急集液槽,箱体外设有阀门废液排口,用于紧急情况的废液排出收集。危废贮存库地面、裙角、应急集液槽内壁等基础设施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危废贮存库、容器和包装物应按要求设置标志、标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贮存库配备防爆风机进行通风,厂界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

2.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库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