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杭锦后旗“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服务专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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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各镇、太阳庙农场、旗直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现将 《杭锦后旗“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服务专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杭锦后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9月12日
  杭锦后旗“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服务专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旗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真正让企业“少跑路”,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4〕15号)精神,持续优化我旗营商环境,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大厅将“企业开办专窗”升级为“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服务专区,专区分为“一窗受理”区和“自助服务区”两个区域。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文件精神,将开办企业涉及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各相关许可证等按“高效办成一件事”标准整合,设置开办企业“一张表单”,实行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工作模式。
  二、职责分工
  市监局:负责企业提交材料的归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注册实名认证、业务确认的辅导、企业开办登记材料的审查、核准、发照等业务,并负责将归集材料、营业执照信息推送共享给其他部门。同时指导申请人认领电子营业执照。
  公章刻制:在专区醒目位置公示刻章单位名称、价格、联系方式,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刻章单位,并由登记机关将刻章信息及网上备案所需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发送给申请人自主选择的刻章单位进行印章刻制,不得再向申请人重复索要相关材料。被选择的刻章单位在印章刻制完成后(90分钟内)及时将刻制好的印章送达企业开办专区,与营业执照等一并发放。
  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各商业银行进驻企业开办专区,在专区内为企业账户预开户、开户预约、网银预填写开户信息以及账户开立相关事项咨询、告知和引导服务。对未进驻专区的商业银行,应公示商业银行的名称以及联系方式,方便申请人选择办理银行开户业务。积极推行网络和微信预约开户,运用信息化手段,缩短企业身份核验时间、实现企业账户开立一次性办结。
  税务局:对首次申领发票的纳税人提供发票“套餐式”服务,为企业申领发票提供便利。优化实名信息采集流程,对于综合受理窗口已经采集的实名信息,不再重复采集。已实名认证的纳税人,免于提交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发票领用簿。
  社保局:对接自治区市场监管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做到社保登记即时办理、网上可办。
  医保局:对接自治区市场监管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医保登记流程,做到医保登记即时办理、网上可办。
  住房公积金:指导企业进行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
  交通局:为杭锦后旗范围内,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审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消防队: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办理)。
  发改委:对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信用信息修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政数局负责企业开办专区、专窗场地和办公设备的落实;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企业开办资料收集、转办、对接、协调,确保企业开办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二)提高保障能力。专窗涉及部门要加强“企业开办”专区人员的落实,配足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资源,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相关部门要尽快将场地、设备、人员落实到位,并进驻专窗开展工作。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为有序推进企业开办专区建设工作,建立优化流程推进企业开办专区建设联络员制度,负责本部门纵向、部门间横向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附件:联络人名单信息表

 

附件

联络人名单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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