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六批)>的通知》的通知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发改委工作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六批)>的通知》(内发改体改字〔2023〕1267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对照《通报》所列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持续抓好市场准入壁垒排查工作,特别是要注意自查清理《通报》中反映的违规设立隐性壁垒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治理举措,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同时,请按季度报送负面清单案例归集情况,我们将汇总案例上报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六批)>的通知》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2368061、15704899869)
杭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六批)》的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