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308-1381524号(王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内0826行初20号和《杭锦后旗人民政府批复》(杭政批发〔2024〕61号),现公告注销以下土地使用证,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土地使用权人:王伶
证书颁发号:杭国用(2007)第308-1381524号
土地座落:杭锦后旗陕坝镇红星村园子渠街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
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使用权面积:3761.85平方米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7月25日前向杭锦后旗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准予注销。
特此公告
杭锦后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