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旗生态环境分局围绕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旗生态环境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二、主要工作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20年我局在杭锦后旗政府网站上进行受理公示74项、拟审批公示74项、审批公示74项。
2、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2020年我局在杭锦后旗杭锦后度三务公开监督服务大数据平台上共计公示行政处罚32件,2019年行政处罚案件及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结案信息25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使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公示125家次。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
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需要增强时效性;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力度。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配强工作人员,有效履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环保办事窗口、固定公开栏和群众上门办事之机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用。
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