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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企业迁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
来源: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4-10-23 11:5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便利企业办理迁移登记业务,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实行线上“一网申请”、线下“一站式”办理,实现自治区范围内企业迁移变更(备案)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为企业迁移提速增效,让企业迁移“零等待、一次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迁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市监注字〔2024〕451号)和旗委、旗政府相关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意见,优化审批流程,企业通过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政务服务综窗,将涉及的企业迁移(迁入预审、迁出登记调档、迁入登记)登记、企业变更登记、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等事项按“一件事”标准整合,实现企业迁移“一次申请、一次办结”,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流程
  (一)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
  1.线上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网),优化企业迁移(迁入预审、迁出登记调档、迁入登记)登记、企业变更登记、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等事项的填报信息一网申请、一次填报、数据共享、多项联办。
  2.线下将企业迁移(迁入预审、迁出登记调档、迁入登记)登记、企业变更登记、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等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迁入地、迁出地综合窗口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好咨询导办、信息采集、材料受理、申请书填报、网上流转以及综合出件等业务,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信息通过政务服务网及时推送给审批部门审批,实现一次填报,一窗办结。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齐更正。
  (二)数据共享、联动办结
  1.企业迁移登记。依托政务服务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统一企业迁移事项及信息采集,规范企业迁移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配合优化整合企业迁移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在企业迁移政务服务网上对企业迁移登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予以批准通过,办结后实时将迁入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相关通知文书传递至综合窗口、将迁出企业的档案资料传递至综合窗口(企业自取)或者邮寄至迁入登记部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平台系统接入与综窗统筹建设。指导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政务服务部门充分发挥政务服平台支撑作用,负责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系统接入一体化政务平台和蒙速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政数局优化线下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流程,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范围。(责任单位:政数局)
  3.人社部门负责统一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的信息采集。规范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配合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配合优化整合企业迁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在企业迁移登记政务服务网上依据共享信息,即时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务服务网反馈。(责任单位:人社局)
  4.住房公积金负责统一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的信息采集,规范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配合完成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配合优化整合企业迁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在企业迁移登记政务服务网上依据共享信息,即时完成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务服务网反馈。(责任单位: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杭锦后旗分中心)
  5.税务部门负责统一企业税务迁出申请的信息采集,规范企业税务迁出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配合完成税务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配合优化整合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在企业迁移登记政务服务网上依据共享信息,完成涉税相关业务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务服务网反馈。(责任单位:税务局)
  (三)一个窗口出件
  企业迁移登记综合窗口应根据政务服务网上申请内容及办理结果,及时汇总市场监管、税务、人社、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办理情况,办结后涉及换照的及时向申请人转交营业执照和相关通知文书(可根据企业申请通过快递寄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迁移“一站式”提质增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企业迁移“一站式”是我旗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招商引资的“护航”服务。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妥善做好迁移企业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登记等全流程服务,要树立大局意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企业迁出登记。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层级协作。旗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完善各层级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跟踪掌握迁移登记情况,确保企业迁移工作有序开展。
  (三)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人员培训,保证业务人员熟练掌握企业档案迁移流程及材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同时,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为办理迁移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旗市场监管部门对故意拖延或拒绝办理、擅自增设环节、重复收取材料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上级或联办部门反馈。
  附件:1.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2.企业迁移“一件事”操作手册(申请端)
 
附件1: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doc
附件2:企业迁移⼀件事操作⼿册(申请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