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更有幸福感、事业上更有成就感、社会上更有荣誉感,特制定《杭锦后旗尊师重教十条措施》。
一、提升教师社会声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全旗开展形式多样的尊师重教活动,定期宣传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广泛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一批倾心学术研究、热爱教育事业、执着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典型。将奋斗街设立为“尊师重教一条街”,营造“尊师、敬师、亲师、爱师”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旗委办,政府办,执法局,教育局,宣传部,工信局)
二、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常态化开展“教师节”表彰奖励活动,为从教累计满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定期推选一批“教育世家”,并颁发荣誉牌匾。(责任部门:人社局,教育局)
三、保障教师各项待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通过依法成立基金、设立项目等方式奖励优秀教师。 落实“名校长”“名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名校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拓宽教师培养培训平台,多渠道引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搭建教师成长平台。(责任部门: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社会团体)
四、实施优师惠师政策。鼓励通信运营商对入网教师制定资费优惠政策,实现内网成员之间双向通话免费,免费为教师网络提速。教师持教师资格证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享受充值折扣优惠。鼓励引导旗内商业机构向教师提供消费优惠,健身体育馆、图书馆等免费向教师开放。设立“尊师重教”示范店,教师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示范店为教师提供打折或赠送礼品服务。(责任部门:工信局,石油公司,交通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监局)
五、提升教师幸福指数。教师及家属两地分居时间较长的,定期可向组织、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有序择优解决。定期组织各单位未婚青年联谊活动,为青年教师搭建婚恋平台。(责任部门: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团旗委)
六、设立“教师优先”窗口。旗域内医疗机构、车辆检测机构、银行、政务服务大厅等各类服务窗口设立“教师优先窗口”,教师及家属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各类业务。(责任部门:卫健委,市交通执法支队杭后大队,银行,政数局)
七、关心教师身心健康。每年为在职教职员工免费体检1次,购买校方责任险。聘请心理专家为教师提供专项服务。定期开展文体活动、集体生日等工会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教师午间休息室、休闲阅读室、母婴室等,保障教师身心健康。(责任部门:教育局)
八、开展教师人文关怀。推行“生日”“孝亲日”“陪考日”等暖心假日。按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办理教师子女入学及老人托管服务。幼儿园、敬老院为教师子女和老人延时接送提供便利。对就业困难、符合条件的教师子女,按规定优先纳入公益性岗位。建立困难教师档案,对特困教师给予帮扶。(责任部门:教育局,民政局,工会,妇联,财政局)
九、减轻教师额外负担。全面统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格执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式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年初未在旗政府报备的,不准擅自进入校园。严禁给学校、教师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性事务,严禁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学习、表格填报、资料报送等,切实减轻非教学业务负担,保障教师集中精力投入教学。(责任部门:旗委办,政府办,教育局)
十、维护教师权益保障。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为教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文书代写、公证等法律服务。依法保证教师教育惩戒权。严格舆情管控,凡涉及学校、教师、学生等各类事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舆情管控和引导,确保事件合理解决,维护教师的教育权利和尊严。(责任部门:司法局、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