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自治区内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600元、1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符合政策范围内的90%、75%、65%。如在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线为2500元,按可报销范围内的55%报销。此外,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住院,起付线在上述基础上降低一半,报销比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