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发生参保人员死亡或者出国定居的可以支取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用人单位需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