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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10-21 15:22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内教发〔2021〕 13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认定等级分为A类、B类、C类。A类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 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B 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只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 用等情况。C 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