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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请认定?
来源:就业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6:24 浏览次数: 字体:
  答:有以下三种方式:
  1.本人持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等有效证件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同时,按照范围和认定标准,不同类别人员按需分别提供材料:
  (1)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失地农牧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
  (3)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4)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采取“劳动者书面承诺”+“部门信息核查”的方式受理。零就业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获取。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认定申请。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