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征集“刘光子红色文化园”相关文物及史料的公告
来源:双庙镇 发布时间:2024-09-19 16:50 浏览次数: 字体:
  刘光子是在内蒙古杭锦后旗双庙镇出生、成长起来的英雄,抗美援朝战争中,他孤身单枪俘虏63个英军“格罗斯特营”官兵,创造了志愿军单兵单次虏敌记录,受到毛泽东、斯大林、金日成、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接见。
  为传承和弘扬抗美援朝精神,缅怀、纪念、尊崇、学习英雄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双庙镇党委、政府,在刘光子的家乡双庙镇,建成2万平米的刘光子红色文化园,其中“刘光子英雄事迹馆”1250平米,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文物及史料。
  一、征集范围
  (一)抗美援朝(包括解放战争)时期文物史料。包括但不限于抗美援朝(包括解放战争)时期刘光子获得的各类勋章、奖章、牌匾、奖状、证书及使用的武器、工具、生活用品等原件或仿制品。其他体现杭锦后旗参加、支援抗美援朝战争的文物史料。
  (二)刘光子光荣复员后的纪念物品和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刘光子1958年光荣复员后的纸质文书、影像资料、录音整理、新闻报道及生活物品、生产资料、奖章证书等。其他体现刘光子参与杭锦后旗革命年代、社会主义建设年代各时期的纪念物品、工作照片、履历表等相关资料。
  (三)双庙镇(原召庙乡、太阳庙乡)历史资料。反映刘光子家乡双庙镇(召庙乡、太阳庙乡)历史情况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民俗文化、风土人情、尚武崇强、移民垦荒、奇巧器具及杭锦后旗特别是双庙籍乡贤名人、商贾大户、劳模功臣等历史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本次征集以接受捐赠为主、有偿征集为辅,并可在馆内免费展陈相关藏品。对于捐赠者,将颁发收藏证书,并在展览陈列时标注捐赠者姓名。对具有特别意义的重要藏品捐赠者,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刘光子红色文化园文物藏品征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公布的《博物馆条例》、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印发的《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文旅厅和财政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3.文物藏品资料信息需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大小控制在1G之内),hhsmzlyz@163.com,邮件中注明待征集藏品的尺寸、质地、来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像素较高的图片。
  4.所有捐赠、移交的文物及史料请务必保证来源合法,不存在所有权纠纷。经初选确认拟征集的藏品,双庙镇将通知藏品持有者出具实物,组织专家现场鉴定及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经鉴定不符合征集要求的实物,双庙镇原渠道返还藏品持有者。
  5.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双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  荣(双庙镇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联系方式:19904788080
  2024年9月19日
 

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