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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锦后旗应急救护能力提升与服务效能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10-31 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杭政办发〔202537 

  各镇、太阳庙农场,各相关单位: 

  现将《杭锦后旗应急救护能力提升与服务效能优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31日    

    

  杭锦后旗应急救护能力提升与服务效能优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提升我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护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构建旗委领导、政府主导、红会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基层响应的应急救护工作新格局,显著增强旗红十字会和相关部门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能力,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应急救护培训高覆盖率与高实效性,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应急救护师资与志愿者队伍,形成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护长效工作机制。20252030年:每年普及应急救护知识0.6万人次以上,2030年普及率累计达到“七普”人口比例的30%以上,公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每年增加应急救护取证人数0.08万人以上,2030年取证人数占“七普”人口比例达到4.2%以上,公众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高;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置每年增加5台以上,2030年达到每10万人30台以上,实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由旗政府办统筹协调,旗红十字会具体牵头,旗教育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农场)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护工作联动机制,明确职能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并于每季度末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形势,解决问题,部署工作,落实任务。 

  1.旗政府办:负责全旗应急救护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 

  2.旗红十字会:负责全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推广;负责执行统一的培训技术标准、考核标准和发证管理,确保培训质量;负责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和骨干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调度和保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协同开展应急救护工作,并做好与专业救援力量、医疗力量的衔接;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宣传和社会动员,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社会氛围;负责依法募集、管理和使用应急救护专项款物,负责AED机等公共急救设备的配置和日常维护监督。 

  3.旗教育局:负责推动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与安全教育工作规划,纳入学生军训,在中小学学生和教师中大力开展普及培训;对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取证培训;加强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力争高中阶段学校至少有1名专(兼)职应急救护师资;积极推进学校红十字项目,协助配备急救设备;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组建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开展应急救护演练,提升校园应急救护能力。 

  4.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全旗卫生应急体系和院前急救网络建设整体规划,全面提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提高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大力培养救护师资;负责提供医疗专业技术支持,指导救护技能标准化训练;协助建立救护员与医疗机构间的“绿色通道”,确保救护高效转运与救治。 

  5.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将红十字应急救护融入全旗综合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向能源、化工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倾斜,逐步扩大高危、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培训与演练,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水平;协调救援现场资源,为救护员参与救援提供必要保障。 

  6.旗公安局:负责将应急救护技能培训覆盖全体公安干警,特别是作为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等一线队伍的日常训练内容,不断扩大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着力培养救护师资;在处置现场与救护工作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提供必要的现场秩序维护和通行保障;协助在派出所、警务站、巡逻车等场所配置AED机等急救设备。 

  7.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大对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驾驶人员、客流密集运输场站从业人员和交通执法工作人员应急救护培训力度,推动应急救护取证培训,提升公共出行应急保障能力;鼓励驾校将应急救护纳入培训考试内容,力争新取得驾驶证人员培训全覆盖;协助在公共交通场所配置AED机、在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急救箱(包)等应急救护设备。 

  8.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开展旅游景区工作人员、旅行社导游和体育场(馆)工作人员、教练员、运动员等人员应急救护培训,提高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协助在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等场所配置AED机等应急救护设备。 

  9.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建筑行业施工、监理等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协助在建筑施工现场、新建大型公共场所配置应急救护设备和物资。 

  10.旗民政局:负责推动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站等民政服务行业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养老护理员等人员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协助配置必要应急救护设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应急救护培训和服务。 

  11.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强对消防救援、森林消防救援力量的应急救护培训,扩大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比例,培养救护师资,增强应急救援队伍自我培训能力;建立与相关部门在灾害事故救援现场的应急联动机制。 

  12.旗委组织部:负责推动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党校干部培训等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在机关干部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13.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支持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内容;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急救护培训。 

  14.旗总工会:负责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工之家”建设内容;推动在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深入开展职工应急救护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技能竞赛活动。 

  15.旗科学技术协会:负责将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纳入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内容,纳入常规科普宣教内容,常态化开展宣传宣教;利用科普场馆、科普活动等渠道和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科普宣传和体验活动。 

  16.旗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推动将应急救护培训和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应急救护培训和服务;协调组织全旗各行业志愿者组建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打造“救在身边”志愿服务品牌。 

  17.旗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政务数据资源,依托数字信息平台,开展应急救护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分析和信息发布等,为应急救护工作提供信息支撑保障。 

  18.旗融媒体中心:负责统筹各类媒体资源,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等,加大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典型案例、政策措施和公益广告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9.各镇、太阳庙农场: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将应急救护纳入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内容;大力宣传应急救护培训知识;推动在本辖区建立应急救护服务站(点);组织动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安全员、群众等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协助在本辖区公共场所规划配置应急救护设备;在突发事件中,组织基层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护、应急救援及后勤支持保障等工作。 

  (二)拓宽社会参与渠道,营造共建氛围。加强宣传引导,由旗红十字会牵头,各部门协同,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及其重要性,报道成功施救案例,提高公众知晓率,提升自救互救意识和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旗红十字会要畅通捐赠渠道,动员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为应急救护工作捐赠资金、设备或提供技术支持。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关爱”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镇(农场)、村(社区)等各部门、各地区组织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讲座、体验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水平。由旗红十字会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的遴选、注册、考核、激励和退出机制,确保师资队伍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各相关部门支持推荐优秀人才进入师资队伍。积极组织师资参加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教学研讨和演练,更新知识储备,提高教学标准化水平和实操带教能力。为师资提供教学所需必要保障,保持师资队伍积极性和稳定性。 

  (四)扩大培训有效覆盖,突出重点领域。各相关部门推动所辖领域人员的培训覆盖。以公安、消防、教育、交通、旅游等行业从业人员和社区工作者、骨干志愿者等为重点培训对象,培育“第一响应人”,确保其掌握心肺复苏、气道异物梗阻处理、AED机使用等关键技能。创新培训模式,采取“线上+线下”、“送教上门”、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可及性。注重培训质量,严格培训考核标准,按需组织复训和演练,确保参训人员真正掌握急救技能。 

  (五)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工作基础。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建立健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着力构建覆盖镇(农场)和村(社区)的组织体系,推动基层组织向学校、医院及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延伸,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基层“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实现组织、阵地和工作有活力,打通应急救护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强化管理效能。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注册,公开招募热心公益、具备一定条件的应急救护志愿者,做好注册登记。各相关部门协助发动本系统和本地区人员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服务培训演练,对志愿者进行系统化、分级化的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常规性演练,提高其现场应对能力。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志愿者档案,完善调度派遣、服务记录、激励表彰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 

  (七)完善资源保障机制,确保长效发展。旗财政应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设备配置维护、开展活动等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提供稳定经费保障。旗红十字会同时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物资,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探索与企业合作共建模式,拓宽经费物资来源。要优化资源配置,统筹相关部门现有场地、设备等资源,通过“共享场地”、“设备联动”等方式,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组织实施与评估 

  本方案在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由旗委办、旗政府办及旗红十字会协调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及各镇(农场)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年度评估机制,对工作进展及成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持续提升我旗应急救护整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