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发〔2025〕21号
各镇、农场,旗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锦后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2025年4月5日
杭锦后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巴彦淖尔时提出“河套灌区要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节水产业”的指示要求,坚持“ 四水四定”原则,坚决扛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两大重任。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发展节水产业、转变用水方式、改革用水制度,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全力创建自治区节水行动示范旗。
2025年,全旗用水总量控制在8.0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以上。农业新增节水能力0.17亿立方米以上,全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1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15亿立方米以上。全社会节水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节约用水取得明显成效。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粮食生产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二、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
(一)强化用水总量指标约束。将上级业务部门分配至我旗的用水指标分解落实至具体行业和用水单元,强化用水计划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各行业用水特点及实际情况确定节水目标,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确保节水目标实现。(责任部门:旗水利局、工信局、农科局、住建局、发改委、各镇农场)
(二)完善取用水计量体系。 我旗按照“应装尽装、应测尽测”的要求,依托河套灌区现代化续建配套改造项目,对拟实施群管渠道渠首安装在线监测实现精准计量;井灌区1435眼机电井主要实行“以电折水”计量方式;非农用户年许可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的地表取水、5 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取水全部实现在线计量。(责任部门:旗水利局、农科局、住建局、工信局、发改委、市监局、解放闸分中心、各镇农场)
(三)严格用水审批管理。 因我旗2024年地下取用水超过自治区用水管控指标,2025年除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或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暂停审批新增地下取用水。严禁在地下水超采区新增农业灌溉用水。高耗水工业项目生产、城镇水景观工程取用地下水一律不予审批。(责任部门:旗水利局)
三、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四)加快推进工程节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7万亩,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12.5万亩;新建直引式、调蓄式泵站22处,打造陕坝帐房、三道桥永进、蒙海黎二、蛮会红旗等高效节水园区,争取承办全国农业节水现场会。力争“十五五”河套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早日开工,新增农业节水能力0.17亿立方米以上。(责任部门:旗农科局、水利局、解放闸分中心、各镇农场)
(五)大力推广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作物0.6万亩,引进和培育耐旱、高产、优质农产品,推广抗旱品种、覆盖保墒、抗旱保水新材料等配套抗旱技术0.15万亩左右,新增节水能力60万立方米(责任部门:旗农科局,各镇农场)
(六)科学规划非生育期灌溉用水。科学评估、统筹秋浇春汇夏灌用水,合理安排好秋浇、春汇面积,科学分配水文年度(当年7月至翌年6月)秋浇、春汇和生育期用水,用好分凌水,将有限水资源留足生育期需水,秋浇用水量控制在群管直口2亿立方米左右。(责任部门:旗水利局、农科局、解放闸分中心、各镇农场)
(七)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验收成果,全面实行按量收费、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价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农业节水工程改造和节水奖补。将市级下达杭锦后旗节水奖励资金对实现农业节水用户进行奖励。强化党组织在农民用水合作社引领作用,抓细我旗 63个农民用水合作社的组织框架,健全完善用水合作组织管理体系,确保组织运作规范、透明。逐步建立灌区内合作社间水权交易机制,提升本区域 内的田间节水能力。(责任部门:旗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农科局、解放闸分中心、各镇农场)
四、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八)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征集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节水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动完成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1个。加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支持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分流管网、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责任部门:旗工信局、住建局、工业园区)
(九)积极创建节水示范试点。聚焦铁合金、食品和生物发酵等重点用水领域,创建节水型企业1户、节水型园区1个。(责任部门:旗工信局、水利局、工业园区)
五、推进城乡节水降损
(十)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聚焦高漏损地区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23.49公里以上,更新完善供水计量设施,逐步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庭院管道和二次供水设施。(责任部门:旗住建局)
(十一)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立足我旗实际,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科学设置滞水渗水设施,提高雨水资源就地消纳利用水平。更新农村自来水智能水表1.05万块,有效解决“跑 冒滴漏”;争创全国节水型社会达标县。(责任部门:旗住建局、水利局)
(十二)严格管控特种行业用水。严控洗车、洗浴、洗涤、 宾馆、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营利性游泳池装水等特种行业用水,全面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工艺。严格执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大高耗水服务业再生水利用比例。严格管控城市环卫、建筑施工等行业用水,推行道路洒水、建筑工地抑尘使用再生水。(责任部门:旗住建局、发改委、水利局)
(十三)强化农村用水管控水平。持续实施农村供水旧管网 改造工程,自来水普及率、到户计量率均达到98%。推进用水计量收费,合理制定农村供水阶梯水价,让农村居民用“放心水”交“明白费”。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减少农村居民日常用水损耗。加大对私拉乱接、用自来水浇菜园以及不交水费用户的查处力度。(责任部门:旗水利局、农科局)
(十四)加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开展水量水质评估,确保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实施城乡供水设施升级改造,着力解决处理工艺不完善、消毒设施不健全、 出厂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加强供水水质检测,减少终端用户二次净水。积极争取杭锦后旗城乡生活供水黄河水指标,置换现有地下水源。(责任部门:旗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卫健委)
(十五)完善城乡用水价格机制。制定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水量,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调整水量分档、确定加价标准。合理制定 农村供水水价,确保水价既能保障供水设施稳定运行,又能契合农村居民的日常用水需求与经济水平。(责任部门:旗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
六、推进生态节水保绿
(十六)全力推进以水定绿。编制《杭锦后旗 2025 年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区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铺设使用低压 管道代替传统水渠进行灌溉,有效减少水资源在传输过程中渗入 地底的损失,从而提高水的利用率;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等绿化措施,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以恢复灌草植被为主,推广乔灌草相结合模式。大力推广集水节水造林种草技术,提倡低密度造林育林。(责任部门:旗林草局、水利局、各镇农场)
(十七)合理推进国土绿化节水。优先选用节水耐旱型树种草种,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充分考虑引黄水、降水、地表水周边河湖的分凌水等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依据 地区沙化特点,科学采用低耗水治理措施,大力发展节水林草;加强林草节水灌溉基础设施建设和节水林草科技产品的推广应用,合理利用天然降水和再生水。(责任部门:旗林草局)
(十八)协同推进城市绿化用水。城市园林绿化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植被,合理安排灌溉频次,严控水面景观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 市水景观、水上娱乐项目。全部封闭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绿化水源井。(责任部门:旗住建局、水利局)
七、加快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十九)持续做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通过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水源置换、种植结构调整、严控农灌机电井数量等措施,推进超采区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达到采补平衡,水位达到控制水位以上并保持稳定。(责任部门:旗水利局、农科局)
(二十)严格地下水管控。编制地下水管控方案,合理高效利用地下水。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量取水、无计量取水等不符合取水许可要求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取水井按相关技术规范彻底封闭。(责任部门:旗水利局)
八、探索用好非常规水
(二十一)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再生水处理和配置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再生水配置利用需求,加大再生水配置管网建设力度,畅通再生水厂与用水户之间 的输水通道;积极推进再生水就近利用,在工业、农业、生态、市政杂用、园林绿化等领域优先配置使用再生水;重点推动工业生产再生水利用,工业园区充分利用周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将再生水作为工业生产等用水的重要水源。加快推进企业内 部废污水循环利用、一水多用,不断提高再生水重复利用率和工 业用水效率。力争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50%以上。(责任部门:旗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
九、激发节水市场主体活力
(二十二)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农业用水智控平台功能建设,构建水权线上交易市场,创设经营与所有分离的多元化水权体系,在精准计量基础上进行乡镇(农场)、水务专业合作社、农户间水权交易,让节余的用水指标流转到需要的区域,构建我旗水权流转激励机制,充分激发用水户节水积极性。(责任部门:旗水利局、解放闸分中心、各镇农场)
(二十三)发挥水资源税杠杆调节作用。严格执行水资源税 改革试点要求,取用再生水不征收水资源税;对超计划取用水的,按照超出计划的比例实行累进征收水资源税。(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税务局,水利局)
(二十四)鼓励发展节水产业。聚焦农牧业、工业、生活节 水以及节水服务等领域,在设备生产和技术服务方面,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大规模节水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落后用水设备,推动节水装备升级换代,鼓励老旧居民小区和农村居民开展用水器具改造,实现生活品质和节水效率双 提升。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责任部门:旗发改委、水利局、教育局、工信局、农科局、住建局、解放闸分中心、各镇农场)
(二十五)深度激发节水产业创新发展。对节水产业技术创 新给予政策支持,围绕行业节水技术难点,加快关键技术创新突破,积极推动节水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应用。 (责任部门:旗农科局、气象局、工信局、水利局、市监局)
十、保障措施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旗委、政府统筹推进全旗节水行动工作,各乡镇(农场)、相关责任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 节水、管行业必须管节水、管城乡必须管节水”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本方案结合各乡镇(农场)、各部门实际制定年度节水工作任务清单,合力推进节水行动各项任务见行见效。建立跟踪、调度、通报、约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对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
(二十七)做好资金保障。旗财政局统筹中央、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项目,重点在农业节水改造、城镇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再生水利用配置、节水载体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拓展节水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增强节水发展新动能。
(二十八)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节水培训和讲座,提升不同类型用水主体和从事节水工作一线生产人员用水管理水平。农业节水方面,重点组织农技人员开展节水灌溉、节水饲养等专业技术培训,引导农牧民转变传统用水观念,科学灌溉、科学饲养。工业节水方面,重点指导用水企业将水情和节水教育纳入单位职工教育和培训必学内容。全社会节水方面,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学生带动家庭辐射全社会,提升群众节水意识,实现 “要我节水”到 “我要节水”的转变。
(二十九)加强宣传引导。普及节水知识,提高公众对节约用水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动节水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主渠道和新媒体生力军作用,创新推动“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节水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