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25〕10号
各镇、太阳庙农场有限公司,旗直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杭锦后旗开展“统种(养)共富”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
杭锦后旗开展“统种(养)共富”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高效利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部署要求,逐步推广“统种(养)共富”经营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农业产业基础优势,发挥村集体组织协调作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在具备条件的地方,结合农村“三变”改革,逐步推广“统种(养)共富”模式,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带动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促进耕地高效利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任务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2025年,各镇(农场)至少选择1个村(社)推广“统种(养)共富”经营模式。通过“统种(养)共富”,推动“耕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剩余劳动力分工分业-配套布局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民增收-中心村安居”,实现从统种(养)到共富到共治,促进农民生产、生活、生态、乡村治理良性循环。
三、主要措施
(一)划分试点单元。各镇(场)要考虑跨村跨社人均耕地面积、耕地地力,种植条件等差异化因素,化小种植单元,将种植单元设置在400—500亩,提前规避利益分红矛盾,“小步快跑”,稳扎稳打。
(二)整合分散土地。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土地入股、土地出租等方式,将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行“四打破、五统一、一重新”整治模式(打破村社的交界,打破农户的承包界,打破杂乱的地块界,打破混乱的渠沟路布局,按照新的规划,统一开挖渠沟、统一修整道路、统一植树造林、统一平整土地、统一划分地块,完成整治后重新分配经营),紧紧围绕提升粮食产能,把资金投向、建设重点聚焦到田内,统筹好灌排设施、田间沟渠等建设,将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与治水、改土、改种等协同推进,最大限度提高耕地质量,为实施“统种(养)共富”夯实基础。
(三)合理处置新增耕地。结合“统种共富”经营模式,围绕新增耕地归集体、新增耕地统一经营、新增耕地收益分配等方面探索盘活新增耕地,充分考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三十年工作,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总体原则,确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不能打乱重分,更不能收回集体或借机违法调整;严格把握“小调整”,针对无地少地农户要地诉求以及消亡户界定、外嫁女和入赘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探索有效解决办法,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平稳推进。
(四)选择适宜的经营模式。推广“确权不确地、分红不分地”模式,对完成高标准农田整治后的土地重新分配经营,按照“确权不确地、分红不分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原则,农户只拥有对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具体指定地块,一个经营周期结束后按股分红。推广“联农带农”模式,探索“村村联建、跨村联营、361统种共富、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等联农带农利益链接机制,吸引农户以现金、土地等多种形式入股,收益按股分红。推广“统种、统供、一分红”模式,明确种植主体进行统一种植、统一调配运营,通过旗供销社、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或合作社进行“五统一”集中作业(统一购买农资、统一机械化作业、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高产技术、统一订单销售),统一进行分红或根据收益按股份一次性分红。
(五)明确发展产业。坚持良田良用,耕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大力推广粮食连片种植、粮经套种等,争取种粮政策补贴,提高收益;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围绕“一镇一园区、一园一特色”,建设高效益的特色设施农业园区,企业提供技术、种苗、订单,按效益分成,通过“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为有种植意向的农户分片种植管理;结合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创建,探索牲畜、农机具、棚圈或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等由集体统一经营或入股合作社经营,按股份分红。
(六)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出租等方式,与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合作经营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按股分红”“保底收益+二次分红”“保底流转费+市场浮动价”等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合作各方利益。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土地合作经营的,剔除经营成本后,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定,提留一定比例的生产发展基金和公积公益金,用于村集体扩大生产和公益事业支出,剩余部分进行按约定的方式进行分红。
(七)树立园区建设意识。“统种(养)共富”试点地区要集合农业发展各类要素,集中统筹安排各类涉农项目,总体上满足十个“一体化”,即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体化、粮食单产提升一体化、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一体化、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三变”改革一体化、“看禾选种”平台创建一体化、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一体化、“五星级”示范社典型创建一体化、高效节水区域建设一体化、面源污染治理示范一体化、养殖场标准化建设一体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镇(场)要切实把“统种(养)共富”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种植技术、资金实力、收益分红模式等方面综合考虑选好实施主体,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采取试点引领、示范带动等多种方式,不强制要求农户参加,不搞“一刀切”,以统种共富增效益为吸引力,吸引农户自觉参与。
(二)加强项目支持。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统种(养)共富”试点村开展工作。旗委组织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激励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树牢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助力“统种共富”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旗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要统筹农业节水项目,节水奖励资金优先支持“统种(养)共富”示范园区;旗供销社要为试点村以出厂价格供应农业生产资料;旗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要为试点村提供农机装备的保障和供应;旗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提供社会化服务,做好种子、化肥、地膜、农药、农机等技术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及时开展“统种(养)共富”试点工作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土地规模经营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问题,推动“统种(养)共富”经营模式不断提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