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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杭锦后旗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8-30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杭政办发〔2024〕54号

各镇、太阳庙农场,旗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巴彦淖尔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巴政办字〔2024〕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门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杭锦后旗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乔玲君旗政府副旗长
  副主任:杨树恒旗教育局局长
       刘光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委 员:田海军王辉李云庭赵雪峰闫美艳韩福林王玲 旗教育局副局长
       旗公安局副局长
       旗民政局副局长
       旗司法局副局长
       旗财政局副局长
       旗人社局副局长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郝耀光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万星原共青团杭锦后旗委员会副书记
       史丽萍旗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张春雨旗关工委副主任
       张霞旗未成年人辅导中心负责人
       李保江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站长
  二、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专门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旗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统筹推进全旗专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重点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矫治体系。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不作为杭锦后旗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杭锦后旗教育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杭锦后旗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今后,除旗政府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委员会自行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