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锦后旗灌溉面积起底核实 “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3〕47号
各镇、太阳庙农场有限公司,旗直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杭锦后旗灌溉面积起底核实“百日会战”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后旗灌溉面积起底核实“百日会战”工作方案
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灌 溉面积起底核实“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字〔2023〕44号)、《关于印发全市深度节水控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攻坚战阶段性任务清单的通知》(室发〔2023〕5号)要求,为摸清全旗灌溉面积底数,科学制定灌溉定额,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起底核实范围、对象及内容
(一)核实范围
各镇(农场)所有涉及灌溉用水的区域(渠灌、井渠灌、井灌),逐村逐户精准核实灌溉面积底数并登记造册,将以往未纳入灌溉面积的新增耕地、开荒地、林草地以及水域、湿地等全部纳入统计范畴。
(二)核实对象
以全旗境内各村民小组(分场)、土地国有权属单位为单元,逐户开展核实工作。
(三)核实内容
1.集体所有耕地。以耕地确权成果(包括已确权耕地面积和未 确权耕地面积)为基础,结合高标准农田建后重新分配和土地流 转情况, 以村民小组为核实单元,逐户登记实际种植农户姓名/ 经营主体名称、耕种面积、地块数量、作物类型、灌溉方式(渠灌、井渠灌、井灌)、灌溉直口渠等情况。
2.国有耕地。依据第三次国土和耕地调查最新确权成果,区 分不同的权属,由权属所有单位和属地镇(农场)联合开展核实,登记实际种植农户姓名/经营主体名称、耕种面积、地块数量、作物类型、灌溉方式(渠灌、井渠灌、井灌)、灌溉直口渠等情况。
3.林草地。以2021年全旗林木抚育管理小斑调查结果为基 础,由各镇(农场)登记通道绿化、经济林、村屯绿化、园区绿化、农防林、沟渠造林面积,由林草局负责登记沙区造林面积,根据不同灌溉方式(渠灌、井渠灌、井灌、水车拉灌)进行统计;对渠灌、井渠灌的林草地要将浇灌的直口渠纳入统计。
4.水域、湿地。各镇(农场)要对辖区的水域、湿地开展核实,登记具体位置、权属所有人、实际经营人、面积、补水渠道、年补水量等。
二、方法及步骤
(一)摸底核实。各镇(农场)统一印制集体所有耕地、国有耕地、林地和水域、湿地的《2023年杭锦后旗灌溉面积起底核 实调查表》。对集体耕地,由镇(农场)发放至村民小组逐户核 实登记相关信息。对国有耕地,由权属所有单位和镇(农场)联 合核实登记。对林草地,由旗林草局和各镇(农场)分头进行核实登记。对水域、湿地,由镇(农场)统一组织行政村进行登记。
(二)信息汇总。数据登记后,集体耕地以行政村为单位逐 户录入电子表格,进行汇总;国有耕地由权属所有单位和镇(农场)联合逐户录入电子表格汇总;林草地由旗林草局组织各镇(农场)逐户登记、录入、汇总。水域、湿地,由镇(农场)统一进行汇总。
(三)数据审核。集体耕地以行政村为单位把关汇总后,由各镇(农场)审核,旗级工作专班复审。国有耕地由权属所有单位和镇(农场)联合审核,旗自然资源局复审。林草地由镇(农场)审核,旗林草局复审。水域、湿地由各镇(农场)审核,旗 水利局、林草局联合复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数据登记人、汇总人进行反馈核实,提高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部门复审的所有数据无误后,报旗灌溉面积起底核实工作专班工作指导组(旗农牧和科技局)汇总。
(四)形成成果。经旗级灌溉面积起底核实工作专班研究审定,形成全旗灌溉面积起底核实成果。
三、调查时间
(一)2023年5月25日—6月5日:研究制定全旗灌溉面积起底核实工作方案。
(二)2023年6月6日—7月30日:集中开展核实登记造册,信息录入;旗级灌溉面积起底核实专班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旗级抽查复核工作。
(三)2023年8月1日—8月15日:全旗灌溉面积起底核实成果数据分析、汇总、审定,上报市政府。
四、职责划分
旗级工作专班职责:负责制定全旗灌溉面积起底核实工作方案,明确核实任务及内容,统筹部署、指导、监督全旗工作;组建工作指导组,对各镇(农场)工作开展巡回督查、指导和数据审核,并对数据进行复审;按时将数据上报市级工作专班。
各镇(农场)工作专班职责:按照全旗灌溉面积起底核实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成果数据进行全面审核,数据审核无误后,按时上报旗工作专班。
核实登记人员职责:服从旗、镇(农场)工作专班、工作指导组和村(分场)级工作组的管理和指导,按时、保质完成负责区域入户调查、登记,经村级工作组审核无误后签字上报登记表。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属地责任。全旗灌溉面积起底核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高度重视,树牢全旗“一盘棋”思想。各镇(农场)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指导;以行政村(分场)为单位,抽调包村领导、包村 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会计组成村(分场)级工作组,具体负责数据把关、录入、汇总等工作。旗农牧和科技、林草、水利、自然资源、解放闸等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内部工作力量,有序有力做好服务保障、培训指导、数据复审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 体等各种媒介进行宣传培训和工作动员,为全面、准确获取灌溉面积起底核实成果提供技术支撑和营造良好氛围。国有耕地数据 录入、核实人员由自然资源局培训;集体耕地数据录入、核实人员由农牧和科技局培训;林草地、水域、湿地数据录入、核实人员由旗林草局、水利局培训。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镇(农场)要指派专人,按周向旗级灌溉面积起底核实工作专班工作指导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逾期未报送、超期未完成任务的,将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强化监督问责。要逐级开展督查指导,促进工作落实落细。旗工作专班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核实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核实数据造假的依法依规处理。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