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3〕37号
各镇、太阳庙农场有限公司,旗直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旗“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旗工作实际,旗政府决定成立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孙志刚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 陈开亮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李 龙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谢宗渊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 裕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苏彦锋 旗财政局局长
张少恒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段建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伟 旗发改委主任
刘存亮 旗工信局局长
付 军 旗林草局局长
赵同强 旗住建局局长
张志强 旗人社局局长
邢洪圣 旗乡村振兴局局长
徐 军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秀丽 旗卫健委主任
杨树恒 旗教育局局长
李登云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尹兆忠 旗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余瑞龙 旗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发荣 头道桥镇党委书记
胡开智 二道桥镇党委书记
二、工作职责
为确保杭锦后旗“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实行政府旗长负总责、分管副旗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苏彦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瑞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示范区建设的方案编报、组织协调、督查、验收和日常事务工作。
2.工程建设及保障组。由旗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项目区所在镇主要领导组成工作组,负责杭锦后旗“五好两宜”和美乡 村试点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各类项目建设;试点试验示范区经费的测算、项目资金整合、财政资金保障、争取等相关工作。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