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3〕32号
各镇、太阳庙农场有限公司,旗直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旗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试点试验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孙志刚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 陈开亮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李 龙 政府副旗长
成 员: 谢宗渊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 裕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翟武军 旗委办副主
赵 剑 旗政府办副主任
苏彦锋 旗财政局局长
张少恒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王 伟 旗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存亮 旗工信局局长
段建新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付 军 旗林草局局长
赵同强 旗住建局局长
张志强 旗人社局局长
张守成 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徐 军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秀丽 旗卫健委主任
杨树恒 旗教育局局长
李登云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邢洪圣 旗乡村振兴局局长
尹兆忠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余瑞龙 旗财政局副局长
郄文婷 蒙海镇镇长
段晓元 双庙镇镇长
二、工作职责
为确保杭锦后旗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实行政府旗长总体负责、分管副旗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苏彦锋兼任办公室主任,余瑞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建设的方案编报、组织协调、检查督查、工作验收和日常事务工作。
2.工程建设组。负责杭锦后旗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建设工作各类项目建设。
3.技术指导组。主要负责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建设中相关 标准的收集、制修订、组织实施、评价等工作,其中标准的收集、实施工作由旗农牧和科技局牵头负责。
4.标准研制组。主要负责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建设中标准 修订、实施、评价等指导工作,由旗市场监管局牵头,聘请自治区和国家标准化研究院等专家指导。
5.项目保障组。主要负责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建设经费的测算、项目资金整合、财政资金保障、争取等相关工作。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