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17〕2号)精神,根据2017年自治区健康促进工作会议要求,经杭锦后旗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杭锦后旗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杭锦后旗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根据《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17〕2号)要求,保障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现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施以健康场所、文化、环境、人群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为建设美丽杭后、健康杭后,保障人民健康、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健康人群健康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与2021年比较);成人吸烟率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规定。
(二)营造促进健康的场所。全旗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健康家庭达到20%以上;60%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20%的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不少于1个;建设无烟环境,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姻。
(三)建设促进健康的环境。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比>80%,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埋率(建成区)≥95%;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农村)≥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建成区三类以上公厕比例≥8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万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5平方米;人均体育切地积达到1.8平方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政府承诺,工作启动(2022年9月)。印发《杭锦后旗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22年10月﹣11月底)。各镇、各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工作,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旗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22年12月)。按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自治区健康促进旗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全旗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机制、
制定相关政策
1.把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旗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旗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旗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镇、旗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责任部门:旗创建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
2.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梳理各镇、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督导各镇、各部门制定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实施方案,并报送旗创建办。(责任部门:旗直各部门、各镇、太阳庙农场)
3.督导建立覆盖城乡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镇、各部门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责任部门:旗直各部门、各镇、太阳庙农场)
4.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旗疾控中心为核心,覆盖全旗综合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为辖区各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责任部门:旗卫健委)
(二)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旗人口、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基本情况。(责任部门:旗创建办公室、旗卫健委)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促进旗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全旗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适合全旗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全旗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责任部门:旗创建办公室)
(三)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开展健康教育
1.利用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体全方位宣传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旗理念,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对健康促进旗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为健康促进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责任部门:旗委宣传部、各有关部门、各镇、太阳庙农场)
2.组织开展健康传播。旗融媒体中心、政府网站开设健康教育类固定专题节目或栏目,新闻报道或专题节目每年累计20次以上。电视台制作“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旗”专题宣传片一部,制作“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公益广告1-2条,并在电视台循环播放。旗融媒体中心周期性在热点时段播放“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宣传内容的滚动字幕。(责任部门:旗创建办公室、旗融媒体中心)
3.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每月更新一次。车站、公交车和广场张贴“创建健康促进旗”宣传标语。(责任部门:旗交通局、旗住建局)
4.组织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中国行相关工作,开展健康巡讲,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宣传时段内,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深入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责任部门:旗创建办公室、旗卫健委)
5.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播放健康视频、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指导等形式,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和可及性。(责任部门:旗卫健委、各镇、太阳庙农场)
(四)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
1.建设健康村(社区)。一是将健康村(社区)建设纳入镇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二是建立镇、村(社区)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三是组织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四是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以慢病、结核病、艾滋病等内容为主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五是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每村(社区)评选出3户以上健康家庭。六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2%以上。七是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八是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责任部门:各镇、太阳庙农场)
2.建设健康家庭。采取媒体动员、社区组织、自愿申报、社区推荐、妇联评选等方式,评选出100个示范健康家庭。(责任部门:旗妇联)
3.建设健康促进医院。在全旗范围内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经过建设,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全旗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医院”达标。(责任部门:旗卫健委)
4.建设健康促进学校。一是成立局、校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二是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三是辖区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四是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五是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和健康促进机关标准;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六是学校保健人员或校医培训率达95%以上,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七是小学生入学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学前班、一年级学生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八是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九是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教育范围)材料审核上报。(责任部门:旗教育局)
5.建设健康促进企业。一是成立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二是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三是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和定期宣传。四是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五是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不少于4次(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开展健康促进主题活动(爬山、健走、球类等)至少1次,开展健康主题集体活动(戒烟竞赛、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演讲比赛等)至少1次。六是组织职工开展与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健康检查,开展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未达标方面进行有效整改。七是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季度更换不少于1期,工作场所张贴有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及宣传。八是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九是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和职工吸烟率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责任部门:旗工信局、市监局)
6.建设健康促进机关。一是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倡议动员本部门全体职工参与建设。二是各镇、各部门有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三是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四是积极开展无烟部门创建,有控烟宣传;部门办公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五是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季度更换不少于1期。六是每季度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七是有健康活动室。八是每年组织职工开展健康体检,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行为干预和管理。九是对部门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十是提高职工身体素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十一是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认识。十二是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的材料上报。(责任部门:旗直各部门)
7.建设健康公共场地。一是为村(居)民提供足够的锻炼场所和设施,统筹规划全旗群众健康体育、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责任部门: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二是美化公共环境,积极建设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责任部门:旗住建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三是建设无烟环境,全旗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继续开展无烟单位创建。(责任部门:旗直各部门)
(五)建设促进健康的环境。一是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比>80%。(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分局)二是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责任部门:旗水利局、亿源水务)。三是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责任部门:旗市监局)。四是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5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95%;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农村)≥90%;建成区三类以上公厕比例≥80%;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责任部门:旗住建局、环卫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五是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责任部门:农牧和科技局)。六是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责任部门: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七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责任部门:旗医保局)。八是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责任部门:旗民政局)。九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责任部门:旗人社局)。十是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责任部门:旗教育局)。
(六)活动评估督导(责任部门:旗创建办公室)
1.负责全旗统一的基线调查。
2.负责全旗工作阶段进展督导。
3.负责编写年度辖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4.负责组织对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开展考核、表彰和命名。
5.负责健康促进旗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落实。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旗创建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镇(农场)负责本镇的创建工作,调动社区和村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做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与健康促进旗创建工作相结合的文章,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旗财政局将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障经费投入,规范管理中央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旗卫健委、旗疾控中心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完成基线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我旗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开展健康促进旗综合干预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自治区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按照健康促进旗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镇、各有关部门,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部门给予通过表彰;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旗创建工作的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杭锦后旗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全旗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镇、太阳庙农场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旗的良好氛围。
附件:1.健康促进旗(县、区)综合评分表
2.健康社区/健康村现场评分表
3.健康促进学校现场评分表
4.健康促进机关现场评分表
5.健康促进企业现场评分表
6.健康促进医院现场评分表
7.健康家庭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