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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锦后旗全面推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11-30 17:12 浏览次数: 字体:

杭政办发〔2021〕84号

  
各镇、太阳庙农场,旗直各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杭锦后旗全面推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田长制实施方案》已经旗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3日  
  杭锦后旗全面推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河套灌区、汾渭平原等粮食主产区要发展现代农业,把农产品质量提上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和“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全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平,推动实现耕地规模降污、技术治污、绿色减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净化产地环境为核心,夯实各级政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农户、种养殖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构建覆盖全部、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网络,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永续发展。从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全面强化农田生产、生态、生活等多种功能。
  坚持系统治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下大力气补齐农田短板,认真审视耕地面源污染各项问题,开展系统治理,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坚持上下联动。设旗、镇(农场)、行政村三级田长,实行“旗负主责、镇(农场)具体负责、行政村负责落地”的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多元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整合相关渠道项目,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形成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千方百计撬动民间资本,合理引导农牧民投工投劳或筹资筹物,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全面保障综合治理行动持续开展。
  (三)工作目标。
  2022年6月底前,旗、镇(农场)、行政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实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到2025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农田布局,强化农田保护,耕地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化肥、农药用量持续负增长,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河套灌区农业灌溉水资源利用系数达到0.46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工作底数。
  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梳理核实农作物总播面积,实现落地上图、四至清晰、布局合理。针对流转土地和承包土地,厘清种植主体。结合农业面源污染普查,进一步明晰农业投入品底数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
  (二)加强农田建设。
  坚持大破大立,实行“渠沟路林田水电技管”全配套,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一块、成一块”的原则,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高效节水、地力培肥、生态景观和维护保养等水平,提高农田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
  (三)推动规模降污。
  按照《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实施方案》和《土地流转实施办法》,集中精力扶持壮大合作社,加快土地流转,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把农业面源污染降下来。支持规模化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扩大服务面积,破解分散小农户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题。
  (四)抓好技术治污。
  1.控肥增效方面。通过精准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配方肥到位率)、调整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优化种植结构等措施,确保化肥用量保持负增长,化肥利用率稳步提升。
  2.控药减害方面。通过应用扇形喷头膜间除草、玉米新型除草剂减量、向日葵机械除草、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措施,确保农药用量持续负增长,农药利用率稳步提升。主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确保耕地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全域、全量回收。
  3.控水降耗方面。清通农田灌排体系,对骨干渠道进行衬砌,实现工程节水;推广以移动式引黄直滤滴灌、引黄澄清滴灌技术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配套土地平整、深耕深松等措施,增加土壤库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农民种植耕地内牧草、中药材等低耗水作物,推广区域化种植和集中连片种植;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管理节水。
  4.控膜减污方面。全面使用国标地膜,通过应用地膜后茬免耕“一膜两用”和无膜浅埋滴灌等技术,减少地膜覆盖面积;积极推广残膜回收新机械;建立地膜“谁使用、谁回收”机制,结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破解残膜回收难题。
  5.秸秆综合利用方面。通过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利用等方式,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五)做好示范带动。
  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布局、科技支撑等优势,规划落实好各类“四控”技术示范园区、示范片、示范点,通过在不同镇(农场),开展观摩评比,采取理论讲解、现身说教、实践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各层面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全产业、全过程、全区域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六)强化种养循环。
  实行以地定畜、种养结合,积极开展畜禽粪便堆沤腐熟还田,大力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农业,促进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产品品质提升。
  三、组织形式、工作职责与工作机制
  (一)组织形式。
  设旗、镇(农场)、行政村三级田长。旗级、镇(农场)级田长由政府一把手担任,旗级、镇(农场)级副田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行政村级田长,由行政村书记(村长)担任,副田长由各村民小组组长担任。
  设置旗、镇(农场)“田长制”办公室。旗“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田长制”工作,农牧和科技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镇(农场)“田长制”办公室由各镇(农场)确定。
  (二)工作职责。
  旗级田长负主责,负责组织实施旗域农业面源污染“田长制”工作,协调解决“田长制”工作具体问题,对镇(农场)级田长和旗直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镇(农场)和行政村级田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健全技术推广和管理队伍,加强宣传引导、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实现管理全覆盖。各类种植主体和农户做好各级田长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各级“田长制”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宣传培训,承办工作相关会议、现场观摩会,撰写工作报告,开展信息报送等。
  (三)工作机制。
  田长调度制度。旗田长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
  巡查检查制度。旗级田长每年至少开展4次巡查检查,镇(农场)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指导,行政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指导,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导种植主体和农户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项措施。
  督导考核制度。上级“田长制”办公室对下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年度考核制度。
  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执行月报制,由下级“田长制办”公室逐级上报,报送内容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镇(农场)“田长制”办公室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旗级“田长制”办公室。旗级“田长制”办公室汇总各镇(农场)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后,上报旗级田长、副田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落实“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极端重要性,把推行“田长制”作为抓好“三农”工作的关键一招,作为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农场)要制定本地区“田长制”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加强队伍建设,稳妥有序开展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工作经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激励资金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田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旗财政负责安排全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田长制”工作经费和激励资金,可统筹安排各项激励措施,对镇(农场)、行政村实施约束和奖励。
  (三)积极宣传引导。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监督问责。落实逐级督导、考核制度,采取通报、点评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落地、落细。运用好“田长制”考核成果,对成绩突出的镇(农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