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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杭锦后旗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10-30 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杭政办发〔2021〕68号
  
各镇、太阳庙农场,旗直有关部门:
  按照《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巴彦淖尔市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为组织实施好全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杭锦后旗是农区畜牧业旗县,养殖规模大,畜禽遗传资源丰富,但是随着气候环境变化以及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畜禽种质资源群体数量和区城分布发生了很大变化,地方品种消失风险加剧,一旦消失灭绝,其蕴含的优异基因、承载的传统农耕文化也将随之消亡,生物多样性也将受到影响。当前,切实需要组织实施好自治区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摸清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情况,发掘新资源,科学评估资源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状况,实施有效保护,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资源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查清全旗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发掘鉴定畜禽遗传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2021年,全面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面上调查);建立旗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完成确定包括蒙古马(牛)、二狼山白绒山羊、巴美肉羊等在内的地方良种资源保护区。
  2022年,完成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品种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
  2023年,完成全部普查任务,全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存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配合发布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和2023年版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
  三、重点任务
  (一)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以各镇(农场)为单位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当地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填报《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数据上传录入国家系统。
  (二)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完成各品种及资源的基本信息登记,影像采集、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等的测定工作,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畜禽遗传资源体型外貌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表》等表格。原则上,地方品种的性能测定由保种场或保护区承担,培育品种(配套系)由培育单位承担,引入品种(配套系)由引入单位承担,没有保种场保护区的地方品种由巴彦淖尔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指定有关单位承担。
  完善畜禽遗传资源珍稀濒危评定标准,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珍稀程度和濒危等级,采取活体和遗传材料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国家基因库保存。
  (三)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以镇(农场)为单位,完成镇(农场)内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填报《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登记表》,配合技术专家组对我旗填报的《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进行筛选,并对筛选出的新资源进行初步鉴定。初步鉴定通过的新遗传资源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根据《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和《国家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技术规范》申请国家进行审定。
  (四)编写资源状况报告和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建设。完成全国和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的建设,旗级汇总审核镇(农场)普查数据,将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国家和自治区数据库。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数据由各承担单位录入数据库。配合完成市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的编写和发布工作,编写杭锦后旗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
  四、实施期限与范围
  (一)实施期限。2021年8月-2023年12月
  (二)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实施,包括17种传统畜禽16种特种畜禽,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只普查符合品种标准的纯种(具体畜禽品种资源名录见附件4)。也包括新发现的遗传资源。
  五、进度安排
  (一)2021年8月—2021年12月。印发《巴彦淖尔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杭锦后旗实施方案》,印发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规范,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普查工作。各镇(农场)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农牧和科技局、各镇(农场)都要配备1-2名专门人员负责普查系统(系统专管员),负责数据录入、审核和上传,年底前各乡镇完成基本情况普查,普查数据录入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旗级统一审核后,上报至市。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对各镇(农场)的普查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二)2022年1月—2023年5月。全旗基本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等工作,相关数据录入、审核并上传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国家基因库保存。
  (三)2023年6月—2023年12月。按照巴彦淖尔市农牧局统一部署,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内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配合完成巴彦淖尔市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发布,编写发布杭锦后旗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配合自治区、市完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制修订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旗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及各镇(农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杭锦后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附件2),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成立杭锦后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技术服务组(附件3),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旗普查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负责全旗普查数据审核上传国家;指导并参与各镇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旗普查办公室负责编写全旗遗传资源保护状况报告。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镇(农场)在全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组建普查队伍,负责本地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镇(农场)相关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成立专业普查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村级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完成镇(农场)域内普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三)积极筹措资金。旗财政根据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需要,配套相应资金,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专业支撑。为全面做好我旗全国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支持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组织专业技术骨干成立杭锦后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技术服务组负责畜禽普查技术指导工作。
  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规范、普查系列表格和相应培训材料可从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http://www.nahs.org.cn/)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旗农牧和科技局畜牧兽医水产股
  联 系 人:江楠
  联系电话:0478-7980171
  邮    箱:hhnmjxmg@163.com
  旗畜牧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丁丽
  联系电话:0478-7980090
  邮    箱:hhxmgzz@126.com
  附件:1.杭锦后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杭锦后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3.杭锦后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技术服务组成员名单
      4.内蒙古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名录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