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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锦后旗塑料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10-30 16:35 浏览次数: 字体:

杭政办发〔2020〕130号

各镇、太阳庙农场,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杭锦后旗塑料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杭锦后旗塑料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杭锦后旗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旗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经研究决定,建立杭锦后旗塑料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工作职责
  在旗委、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组织制定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统筹研究解决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塑料污染治理的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旗委宣传部、网信办、旗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健委、市监局、供销合作社、机关事务管理局、邮政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旗发改委和生态环境分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副旗长担任召集人,旗发改委主任和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调整,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和生态环境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牵头股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采取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形式,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经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同意后予以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调研、督导。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给各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认真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的重大工作部署、重点任务推进、重要政策安排以及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3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安排。
  联系人:谢蒙超6657786
  邮箱:hhfgjnyb@126.com
  附件:杭锦后旗塑料污染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杭锦后旗塑料污染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王新禄旗政府副旗长
  副召集人:叶德荣旗发改委主任
   李登云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员:张春雨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世贤 旗委网信办主任
   刘福铜 旗住建局局长
  刘存亮 旗工信局局长
   余强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张守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付军 旗市监局局长
   李明天 旗交通局局长
   张馨旗水利局局长
   胡浩勇 旗卫健委主任
   温建刚 旗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关钢锁 旗供销合作社主任
  杨志光旗发改委副主任
  吴增勇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宋志勇 旗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