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20〕33号
各镇、太阳庙农场,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杭锦后旗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锦后旗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杭锦后旗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自治区2019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围绕“巴事快办”,抓住“优化服务”这个根本,不断提升“悦民”服务能力,真正实现“办事不求人”和“只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目标,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巴彦淖尔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2019年版)》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围绕“巴事快办”项目(即“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线上线下“一窗受理”政务服务综合平台,重大项目直通快办平台,效能监察平台),以“六民”(为民、便民、助民、利民、惠民、悦民)发展为新方向,把握“五化一体”目标(五化一体即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效能化、便利化,从而实现一体化运行,达到“办事不求人”的目标),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战略,全面落实“四个更加”(为群众提供更加集中、更加简便、更加快捷、更加优质的服务),打造极具特色的“共享杭后123580”速度(即到2020年底企业开办时间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实现2个工作日办结;办理事项时限、材料和环节压缩30%;“一窗式受理”事项达到5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为80个工作日),使我旗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巴事快办”项目方面
一是“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加快各类热线整合,加强工作人员和软硬件配备,切实保障日常运转,建立群众诉求统一调度、统一督办、统一回访的机制,使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类事项第一时间反馈到相关部门并予以处理解决,做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着力打造全天候“一号响应”政务服务模式。各单位不断完善知识库信息,办结率要达到97%以上,群众满意率要达到92%以上,建立健全“12345”运行情况月通报制和典型案例汇总分析制,对于满意率低、不及时办件、回复群众敷衍搪塞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进行严肃追责。(责任领导:张平副旗长;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旗纪委监委,旗委政府督查局,政府办,各镇、太阳庙农场,各单位,各涉及企业;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
二是线上线下“一窗受理”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线下实体大厅“一窗受理”。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模式,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凡属部门联办件的均纳入“一窗受理”范围,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做到办事群众与审批部门不见面,由原来群众跑多个窗口变为“一窗受理”,由受理人员(由旗政府统一配备)代跑、代办,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程盯办、一窗办成”。重点推进不动产登记、医保一体化报销、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的改革,2020年底50%以上的事项纳入“一窗受理”。线上网上办事大厅“一窗受理”。整合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办事入口,推动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四级网上办事大厅,使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一窗受理”,重点针对企业法人网上办理事项,由受理人员全程盯办、帮办。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预审、办理、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让群众少跑腿,部门多作为,数据多跑路。依托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打造智能受理平台,提供不打烊自助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原则上各单位的业务系统要主动对接到全市网上办事系统,未经“放管服”协调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新建其他信息化办公系统。(责任领导:张平副旗长;牵头部门:政府办;配合单位:政务服务局,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三是重大项目直通快办平台。开发建设重大项目直通快办平台,将发改、工信、工业园区管委会、贸促会等部门确定的重大项目纳入平台管理,实行直通快办模式,全程实时反映重大项目在相关部门的审批流程、审批进度及存在的问题,为相关领导实时督查、督办项目落地提供“第一手资料”,保障项目快速落地。(责任领导:王新禄副旗长;牵头部门:发改委;配合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督查局、工信局、政务服务局、贸促会;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四是效能监察平台。通过综合窗口受理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重大项目直通快办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汇集办件和效能数据,并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及时反馈并进行调查核实,精准问责,促使部门提高行政效率、主动作为、高效履职,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领导:张平副旗长;牵头部门:政府办;配合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督查局、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二)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行政审批事项100%进驻,推动各级审批业务部门成立审批股室或审批办进驻政务大厅,选派业务骨干到窗口一线办理业务,实现审批服务全流程,坚决杜绝“前窗后店”现象,不得让办事群众“来回跑”,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2020年底原则上除政务服务中心以外,不得设立其它办事大厅。因特殊原因进驻不了的部门需向旗“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设立办事大厅,并作为政务服务中心分大厅进行统一管理。二是坚持奖惩结合,全面推行“好差评”制度,重点围绕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行为规范、工作实绩、群众回访满意度等内容,常态化开展人民满意服务窗口、政务红星岗、微笑之星评选工作,给予适当激励;开通网上投诉、电话投诉、意见箱投诉以及现场投诉等多种渠道接受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反馈信息,一经核实,对违反工作制度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同时,加大对进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力度,定期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窗口服务质量纳入部门年度实绩考核范畴,倒逼部门配备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窗口工作人员坐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代办点)智能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服务层(预审、咨询、填单服务区)、执行层(一窗受理区)、审批层(后台集中审批区)和出件评价层(统一出件、服务评价区)四个环节设立服务专区,全力推进智能化大厅升级改造工作,每个楼层都要设立3-5个综合咨询导办岗、设立5-8个一窗受理岗、设立10-18个集中审批岗、设立2-4个出件岗、设立4-6个自助服务及评价岗,彻底解决群众办事“没处问、不会填、找不见、等不上”等难题。做好制度公开和培训工作,重点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制度和申请样表、材料清单、办事流程等服务制度在大厅或窗口醒目位置进行全方位公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完善各级政务大厅配套设施建设,按需配备自助服务机、排叫号设备、高拍仪、评价器等政务服务终端,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四是积极推广“政银合作”模式,变银行网点为政务服务网点,强化基层便民代办点服务功能,打造1-2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提供不打烊自助服务,建成6个高标准便民服务代办点,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多点办、网上办、就近办。同时,探索推进政务服务由银行代办外包服务模式。五是加快全国“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及应用工作,完善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细化及录入工作,各单位责成专人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责任领导:张平副旗长;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督查局、人社局、各镇、太阳庙农场、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
(三)商事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企业开办。一方面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方案》(〔2019〕27号)要求,将企业开办涉及的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银行开户4个环节按“一件事”标准整合,建立综合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站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压减审批时限,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另一方面将企业开办涉及市监、公安、税务、商业银行、刻章等部门物理集中到一个办事大厅,统一窗口受理接件,一次收齐申请材料,部门协同办理,杜绝办事群众来回跑,多次跑。积极推行帮办代办、政银合作模式,实现由企业跑腿改为部门为跑路,提高办事企业的满意度。同时优化整合申请材料,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资料内部流转,审批部门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企业开办申请压缩到7件以下。其中,设立登记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公司章程》《住所使用证明》;银行开户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公安和税务部门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材料,申请人不再提供材料。(责任领导:刘瑞平副旗长;牵头部门:市监局;配合单位:公安局、税务局、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二是企业简易化注销。由市监局牵头设立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统一接件(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份材料),税务局配合进行内部业务流转,实现一站式、主题式服务,避免办事群众“往返跑”。(责任领导:刘瑞平副旗长;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税务局;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主要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不断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少审批阶段,压减审批时间,加强辅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完成涉及单位及水电气暖通讯等公司进驻大厅,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到2020年6月底前压缩为80个工作日。
二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水电暖气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责任领导:张俊平副旗长;牵头部门: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政法委、发改委、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水利局、林草局、农牧科技局、政务服务局、气象局、供电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水气暖通讯等企业;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五)不动产登记方面
一是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厅办结”模式,将自然资源、税务部门集中到一个办事大厅并行办理业务,不再设置分类受理窗口,全部改为全职能窗口,实行全业务受理,让办事群众“进一个门、排一次队、取一次号、交一套材料”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抵押登记、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手房交易2个工作日办结。二是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巴自然资字〔2019〕250号)要求,取消房产交易确认环节。进一步优化办理环节,将不动产登记环节压缩为受理、审核登簿、发证3个环节。三是加快推动部门间营业执照、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土地出让、竣工验收等信息数据共享和互认工作,审批过程中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转移登记所需材料总量压减到10件以内。四是积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办事企业和群众网上申请预约、提交材料后,直接到办事大厅的互联网登记窗口办理业务,进一步方便业务办理,提高登记效率。推进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自助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费移动支付和证照寄送服务。探索推进银行代办不动产登记、二手房交易、抵押服务和交易资金三方监管服务,保障双方权益。同时,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配备自助服务终端)。(责任领导:张俊平副旗长;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配合单位:住建局、税务局、公安局、民政局、市监局、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各有关银行;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六)获得电力方面
一是按照要求进驻政务大厅,全面推广“蒙电e家”APP,方便用户进行线上报装、在线查询电量以及缴纳电费,推行10千伏及以下业扩项目“不停电”接入作业,提升用户满意度;二是全面缩短用电办理环节和时限,低压用户业扩报装环节压缩为2个,接电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高压用户业扩报装环节压缩为4个,接电时间不超过27个工作日。三是进一步压减各类用户报装申请材料,居民用户压减至2件,低压非居民、小微企业用户压减至3件,高压用户必备申请材料压缩至4件(住宅小区、矿山企业、冶金化工、石油、电气化铁路等高压用户根据用电性质和需求提供其他必要申请材料)。客户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用户办理增容用电,无需再次提供申请材料。(责任领导:王新禄副旗长;责任单位:供电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七)获得用水用气用暖方面
1.用水方面。一是简化申报材料。申报方式以电话报装和政务大厅窗口报装相结合,用水申报时,非居民用户提供1项材料(电子版图纸),居民住户不需申报材料。二是优化办理环节。办理环节和时限能减则减,不得多于报装受理、现场勘测、施工图纸编制和设计方案审核、预算编制、签约付款、组织施工、工程验收、签订供用水合同、立户、通水10个环节,居民用户全流程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非居民用户全流程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
2.用气方面。一是简化申报材料。用户可选择电话报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报装或者到燃气公司业务窗口报装。用气报装时,住宅小区开发商提供小区1项申请材料(电子版设计图);工商业用户不需要提供申请材料,由燃气公司业务员主动向客户了解用气参数。二是优化办理环节。用户获得天然气由原来的14个环节变更为报装申请、现场勘查、签订合同、完工验收及预约通气4个环节,全流程时限不得高于15个工作日。
3.用暖方面。一是进驻政务大厅,压减办理环节。简化申请受理,以口头、电话申报,采取直接上门对接,即时可完成申请受理。将原有的12个环节压缩精简为申请受理、勘查及面积认定、签订合同、费用交纳、用户报验、开阀通暖6个环节。二是精简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用户只提供暖通和建筑图纸1项资料,不再要求提供水力平衡图纸、热负荷计算书及热负荷计算表等材料。整体接暖流程服务时限不得高于14天。(责任领导:张俊平副旗长;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执法局、供气供暖供水企业;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八)获得信贷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优化金融供给,加大外部金融资源引进力度,引导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旗支行与上级行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各类信贷支持政策。二是鼓励旗内外金融机构服务我旗实体经济发展,增加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优化资源配置,创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三是推动设立金融法庭。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法制建设,提升法律保护债务和债权的效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四是建立银企对接机制。形成“一企一策”的金融支持方案。推动“政银企”对接会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库。五是强化金融科技运用。推动金融监管服务系统二期开发,通过系统升级提供金融支持政策和金融服务,打通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信息渠道,实现信息互通,提升对金融机构信息深度指数,查询本人信贷信息完整度。六是积极开展各类保证保险业务。持续推进平安财险“政银保”乡村振兴等项目,有效发挥融资增信功能。七是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缩短信贷办理时限。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受理贷款申请时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在借款人及时配合和补充材料、符合监管要求、风险可控等前提下,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时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在借款人满足放款条件下发放贷款时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单笔业务办理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增加信贷资金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指导各有关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授信政策和审批权限,多渠道扩大信贷资金。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责任领导:张平副旗长;牵头部门:金融办;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杭后分行、各银行机构;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九)纳税(退税)方面
1.纳税服务。一是推行清单式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压缩企业纳税时间,推行“套餐”服务。落实新办企业“套餐”服务,由纳税人自主确认需要办理的开办事项,填报新办“套餐”综合报告(申请)表,扩大新办企业“一次”办税集成范围。贯彻落实发票“套餐式”服务措施,推行发票“承诺制”办理。二是拓展办税渠道,便利就近办税;设立自助服务厅,试行自助服务与咨询服务进社区工作;加强与商业银行、邮政部门合作,通过放置自助设备、委托代征等方式,拓展服务自然人渠道;压缩发票申领时间,扩大专票自开范围。三是落实全区统一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数量标准,推行电子发票。便利发票领取配送,实现电子发票“线上申领,线上分配”,纸质发票领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四是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2.退税方面。一是全面推行电子退税业务,依托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加强与国库、银行等部门间的协作,提高全流程退税效率。二是精简退税办理时间和申请材料,除特殊退税外,普通退税在税务部门办理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出口退税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依托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退税申请人提供,退税所需纸质申请材料资料压缩到1件以内。三是在基层税务机关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办理退税业务,进一步提高退税服务质量。(责任领导:张平副旗长;牵头部门:税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人民银行杭锦后旗分行;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十)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放管服”工作纳入大目标考核,并进行考核排名;将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纳入实绩考核,并按照15%的比例由政务服务局进行统一考核,不再纳入派出单位考核,人社部门予以认可。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绩效奖励制度,按照每人300元/月为标准,由政务服务中心根据积分量化考核得分统一发放,让其“进得来、坐得住、能办事、服务好”。(责任领导:张平副旗长;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礼仪规范进行培训,提升服务能力。(责任领导:张平副旗长;牵头部门: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是加大对政务服务平台的投入。增加50万元/年的工作经费,解决日常运行投入不足问题。按照每年不低于50万元的设施设备投入,强化自助服务区向镇村社区延伸。(责任领导:张平副旗长;牵头部门:政府办;配合单位: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镇、农场;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一)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提升行动方面
积极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借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先进经验,各牵头部门对标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不断强服务、补短板,特别是群众示范项目每年每项工作都要形成一个创新示范项目。同时,建立健全奖惩制度,让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持续提升我旗营商环境能力。(责任领导:王新禄副旗长;牵头部门:发改委;配合单位:人社局、市监局、政务服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金融办、税务局、供电分局等;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农场)、各部门要站在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干,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深入分析查找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办理时限长、办理环节多、申请材料多等“一长两多”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并由各牵头单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对工作推进缓慢、不配合工作的单位由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镇(农场)、各牵头部门要对标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协作配合,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好督促落实
将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的相关情况列为“放管服”改革考核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建立月调度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末位展示制度。旗发改委、政务服务局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工作落实台账,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及时汇总向旗领导报告进度,保障工作有力推进。要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不定期对各镇(农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视情况进行通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并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