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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锦后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3-30 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杭政办发〔2020〕38号

旗直有关部门:
  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杭锦后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遵照执行。
  附件:杭锦后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杭锦后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旗老旧小区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我旗城市形象,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20〕7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凝全旗之力,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加强工作调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圆满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宜居城镇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健全后期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真正实现住宅小区“排水通、路面平、路灯亮、停车有序、功能全、环境美、管理优”的目标。
  三、改造任务和内容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有房产西门统建楼、畜牧局小区、粮食局小区、农行住宅小区、国税局小区、公路段小区、武装部小区、农机局小区、人行小区、二运小区10个老旧小区,共11栋楼,改造面积3.8万平方米,涉及住户407户。
  (二)改造内容
  1.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同行要求。
  2.疏通、翻建地下管网及楼内地沟管网。更换破损、老旧的供水、排水、供暖管道及窨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更换改造红线外管网,保证与市政主管网连接畅通。
  3.修正、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路灯、供电、通信、邮政、广电、消防等杆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要做到杆管线下地,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4.整治、新建绿化及停车设施。整合绿化资源,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改(增)建公共绿地,调整补植乔(灌)木,注重生态建设;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库(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5.整治环境卫生。拆除违法建设,清理整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箱);清理整顿占道经营;清理杂乱无章的店面招牌和广告牌。
  6.完善公建配套。整治配套用房(如门卫房、物业用房、活动用房等),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在主入口处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有条件的小区打造特色文化。
  7.完善消防设施。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顺利通行;按规范设置室外消防栓;对原有的已损坏或瘫痪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8.增设安全技防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主要出入口、道路、停车场等重要
  位置增设监控设施,并入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
  (三)改造原则
  1.以上8项改造内容优先保证供热、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改造;保证门卫、物业用房;保证消防通道。
  2.其他绿化、停车、环境整治等按照小区实际情况酌情完善。
  3.凡门卫室、物业用房、消防通道等用地不足时,需拆的必须拆迁,保证建设。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确定标准
  制定我旗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根据年度改造计划,确定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对改造项目进行提前规划,综合协调各项工作。根据我旗老旧小区基本条件,因地制宜实施改造。
  (二)整合资金,集中投入
  老旧小区改造属于民生工程,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多方筹集、共同负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争取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列入国家支持项目计划,享受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和基础配套设施中央基建投资支持,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引导被改造老旧小区内居民分摊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整治改建成本,动员业主自筹资金。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监理、施工和征拆等费用全部从老旧小区改造上级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细化安排,强化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在旗政府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确定改造小区、改造内容、方式,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履行施工前各项手续,组织招标、签订施工合同,要提前筹集所需的建设资金,储备施工所需材料、机械和施工队伍,协调工程参建各方的关系。同时要做好技术、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保证施工中各环节的协调、组织、规范顺利开展。
  (四)统筹协调,加快进度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按照《实施方案》、《工程合同》和《施工进度表》要求,做好进度安排,按时限完成。要加强施工进度和管理,项目负责人要对施工的全过程经常进行检查、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工程建设施工进度计划,解决施工中各类问题。
  (五)长效管理,建立机制
  为了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建立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交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管理。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统筹协调,旗政府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旗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园林局、环卫局、执法局、房管局、陕坝镇等单位领导为成员。旗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经费,配齐项目管理人员,积极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
  旗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总体推进工作。旗住建局牵头实施,具体负责工程实施,编制规划设计,制订实施方案,组织施工建设。自然资源局、执法局、陕坝镇等部门配合住建局并负责工程技术指导、质量安全管理、节能材料选择、改造规划编制、小区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指导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住建局要按年度组织相关部门就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建设标准、基础设施配套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完善意见,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符合要求,同时要做好工程验收备案。
  (四)做好信息报送
  旗住建局要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情况、工程进度、综合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定期向旗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五)加强舆论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调动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全旗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