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杭锦后旗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3-20 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杭政办发〔2020〕15号
各镇、农场,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杭锦后旗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杭锦后旗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杭锦后旗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以党的十九大思想为指导,以此次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为契机,明确路产路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为基准,按照“以旗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逐步构建起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为全旗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此次农村公路土地确权活动,要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由旗交通运输局牵头,具体工作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实施,明确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加强对违法建筑和地面建筑物的管控,对需要落实公路用地确权工作的路线要进行调查和登记,尽快办理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同时,以此次公路土地确权活动为契机,对公路用地被周边乡村组织、农民个人以及其他单位侵占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其退还,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逐步实现公路路田分家,明确公路用地产权。
  三、范围及标准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杭锦后旗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含县、乡、村级)。截至目前,全旗境内县道380.132公里、乡道199.827公里、村道1424.313公里,专道22.616公里,合计2026.888公里。
  本次农村公路土地确权标准为: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的相关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将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纳入改造农村面貌规划,切实抓实、抓好,将目标分解到每个行政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工作要结合农村集体路田分家、绿化造林、绿色廊道建设等,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落实乡镇(农场)、村的主体责任。各乡镇(农场)、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注意做好群众工作,合理调整集体土地使用功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利益,切实把好事办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共同推进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
  (三)严格督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配合,实行领导包片、包乡村负责制,加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全面完成。对涌现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