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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灾后

救助

灾情核定信息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部门、各乡镇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2

款物管理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应急管理部门、各乡镇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