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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

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公共服务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矿产资源、基础测绘等规划(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

公共服务

重大决策预公开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3

公共服务

回应关切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及时回应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4

公共服务

办事指南

适用范围、项目信息、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实时公开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5

确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

 

不同登记类型申请登记或申请登记资料查询所需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

 

实时公开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6

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自然资源拟登簿事项(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二百一十九条

限制性公开

自然资源局

 

■政务服务中心

 

 

 

7

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

 

自然资源登记簿等登记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二百一十九条

限制性公开

 

自然资源局

 

■政务服务中心

 

 

 

8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懂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政府服务中心

■两微一端■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9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 20 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1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 20 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1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住宅用地信息公开

 

存量住宅用地项目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开发企业等信息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432号)

 

每季度初10 日内要完成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更新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1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地价信息

 

县(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及调整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1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审查结果

 

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6 号令)《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

 

方案公示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方案通过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告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14

生态修复项目批准

 

批准服务信息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 201794号)

 

实时公开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15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招标投标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17〕1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16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17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施工有关信息

 

项目名称,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18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19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工程竣工信息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