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16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现将调整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179元。2025年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8179元的60%,即4907元;上限为8179元的300%,即 24537元。同一缴费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计算2025年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指数使用的月平均工资为8179元。
缴费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