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提升巡游出租汽车服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与《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发〔2018〕58号)的相关要求,对杭后地区出租汽车运输企业的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等四个方面认真进行了初评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4月22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或不同意见请在4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所进行反馈,反馈材料请署名及附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负责为反馈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