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杭锦后旗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吕某与内蒙古某公司之间就社会保险赔偿问题达成和解,画上了圆满句号。此举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调解伊始,调解员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迅速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告知权利义务,在确认双方自愿接受调解后正式启动调解程序。申请人吕某陈述事实后,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所述事实予以认可,并明确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调解员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下,双方分歧逐步缩小,展现出积极解决问题的诚意。
最终,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内蒙古某公司一次性向吕某支付社会保险赔偿金人民币6000元。双方约定,此协议为该争议的最终解决方案,今后互不追究。协议达成后,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标志着此次劳动争议得到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综治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的生动实践。中心通过高效、便捷、不伤和气的调解方式,既为劳动者提供了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也帮助企业妥善化解潜在纠纷,为维护杭锦后旗的社会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