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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行政

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旗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2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流程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旗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三务公开)

 

 

 

3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政府网站(三务公开)

 

 

 

4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旗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三务公开)

 

 

 

5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水环境质量信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旗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6

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时限公开

旗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三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