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种植面积指导任务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4〕427号)等文件精神,为稳定发展小麦种植面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快优质小麦发展,健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根据巴彦淖尔市对小麦种植补贴政策的最新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2025年小麦种植补贴意见。
一、补贴对象
包括集中连片种植小麦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等生产主体。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单种优质小麦生产基地。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通过自建、联建(可社与社、村与村、镇与镇连片种植)规模化的优质小麦生产基地,集中连片种植小麦面积达到300亩以上,其中:连片种植面积300亩-1000亩的,每亩补贴350元;连片种植面积1000亩-3000亩的,每亩补贴400元;连片种植面积30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500元。集中连片麦后复种燕麦草具体补贴由旗畜牧业服务中心根据2025年上级精神来确定补贴办法。
(二)小麦套种(玉米、向日葵)基地。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自建、联建小麦套种(玉米、向日葵)基地,集中连片套种(玉米、向日葵)的补贴标准与单种优质小麦生产基地补贴标准一致,小麦与玉米(向日葵)面积按折纯计算(小麦套玉米按照0.55:0.45、小麦套向日葵0.6:0.4折纯,小麦套种植其它作物的按照小麦实际占地折纯)。
(三)零散小麦种植补贴。对300亩以下零散单种小麦的,每亩补贴标准为300元。零散套种的按照上述政策折纯后补贴。
(四)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大力推广以国审品种“巴麦13号”等优质高产粮食品种,积极推动小麦套种晚播向日葵、小麦套辣椒和玉米密植等高产高效技术应用,切实提高主推技术覆盖率,增加种粮收益。
(五)实行订单种植。鼓励面粉加工企业提前落实订单,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供应基地,科学确定订单价格,力争扩大订单面积,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六)加强任务落实。各镇(农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结合秋浇,按照渠系规划,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到村、到社、到户、到田,整区域推行集中连片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