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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强化低保救助工作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5 10: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3年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又有所提高,城镇低保标准由772元/月提高至79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6309元/年提高至6888元/年(574元/月×12月)。杭锦后旗民政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认真做好资金测算,积极筹措资金,严格审核标准,于2023年6月10日前按照新的标准将上半年低保救助资金补发完毕,7月起按照新标准发放,及时让每一位困难群众享受到党的温暖。


  低保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安危冷暖和柴米油盐,具有“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2023年杭锦后旗民政局按照民政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坚持按户施保、差额救助、动态调整的原则上,进一步强化低保救助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强化主动发现和数据核对,进一步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落实好低保渐退期政策,细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扩围增效,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