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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4-21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现将《杭锦后旗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者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杭锦后旗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杭锦后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杭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