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杭锦后旗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舸帆、刘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向我们提交的关于高质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提案,我们认真阅读了您的建议,您的提案涉及的议题非常重要,下面是我们的答复: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们非常赞同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视,这样可以更好地使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和传承,保持其本来的面貌和内涵,让文化传承生生不息,代代永续。我旗整理申报自治区级非遗项目2项,市级非遗项目32项,旗级非遗项目34项。列入自治区非遗名录的2个项目分别是河套面塑、爬山调;非遗传承人共22人,其中旗级22人、市级20人、自治区2人;申报成功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1个(双庙镇太荣村非遗特色村镇);申报成功市级非遗特色村镇1个(杭锦后旗陕坝镇非遗特色村镇);申报成功自治区级非遗工坊1家(王利平食品厂为糖麻叶制作技艺非遗工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创新非遗普及、传播方式,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非遗展示、普及活动,普及范围由城镇到乡村,普及年龄由少年儿童到耄耋老人,非遗创新宣传举措的实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日后更好地保护和发展非遗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提高举办非遗文化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在举办非遗文化活动时,我们要注意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加强活动策划、组织、宣传等各个环节的协调与配合,优化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同时,为非遗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发展更加专业的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宣传教育,搭建非遗展示平台。经费方面,我们将积极向上级申请,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以便鼓励激励非遗传承人,更好地推广和传承非遗,保护我们中华民族的非遗文化。
感谢李舸帆、刘博委员对我旗非遗传承和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