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锦后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余春叶、宋锁贵代表:
您在杭锦后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投入方面
目前,我旗已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全部由川能转运并焚烧发电。全旗垃圾转运站13座、垃圾收集点1600多个,配套垃圾转运车25辆,电动保洁三轮车638辆,垃圾桶、箱、斗12000多个。下一步,将积极争取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继续给各镇、村配备各种垃圾转运车辆及设备,深入推进全旗的垃圾治理。
二、村民环保意识淡薄方面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二要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从而让群众成为环境整治的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
三、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面
一是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镇、村通过制定环境卫生标准、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农户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做好房前屋后的物件规整、卫生清扫、水沟清淤、巷道清洁等工作;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转观念、改陋习、树新风,转变生活方式。村组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议事机构组织监督作用,定期开展全体村民卫生大扫除,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带领村民,协助和监督管护人员,做好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乡镇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域分片管理制度,负责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督查和考评工作。二是定期开展村民群众卫生评比活动,对“卫生户”、“文明户”、“精巴媳妇”“勤劳人家”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通过评比活动增强村民卫生保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以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卫局等部门为依托,及时清理私搭乱建等,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