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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6-05 15: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构规格:正科级建制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拟定全旗人力资源开发实施细则。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旗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牵头拟订全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激励政策。
  (三)拟订全旗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旗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全旗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旗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旗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旗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旗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全旗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旗委、政府名义开展的旗本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意见。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信访股。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等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信访工作。
  负责人:陈召雨    办公电话:0478-6622394
  (二)规划财务与就业促进股。负责机关财务及所属相关事业单位的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与统计管理。
  拟订全旗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等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贯彻自治区、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计划及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全旗就业援助制度。贯彻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负责人:张婷    办公电话:0478-6655317
  (三)事业单位人事与档案管理股。牵头推进全旗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执行情况。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旗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旗本级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
  负责人:李婧    办公电话:0478-6645315
  (四)工资福利股。拟订全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旗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资基金审理、人员工资确定、审核、备案工作。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批复,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核定。拟定全旗表彰奖励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工作。综合管理全旗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负责人:焦巧玲   办公电话:0478-6655312
  (五)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全旗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负责人:赵永胜    办公电话:0478-6655314
  (六)养老保险与基金监督股。统筹拟订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及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订全旗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旗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拟订全旗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旗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编制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与统计管理。贯彻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对企业(职工)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
  负责人:马彬育    办公电话:0478-6655312
  (七)人力资源开发股。拟定全旗人才开发政策,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旗本级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负责人:邢必成    办公电话:0478-6655314 
  (八)仲裁与政策法规股。拟订全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档案管理。组织实施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审批工作。
  负责人:蔡昌锐    办公电话:0478-6662503
  (九)劳动关系与政务服务股。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旗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策机制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执行情况。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民工就业后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事宜。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务服务标准化、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旗直人社系统入驻旗政务服务中心事务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龚少伟    办公电话:0478-6655398
  (十)劳动监察股与工伤保险股。拟订全旗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查处督办案件。指导全旗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劳动监察文书档案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工伤保险政策,细化制定工伤预防康复和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工伤职工待遇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文书档案管理。
  负责人:岳磊    办公电话:0478-6655311  
  四、办公地址
  (一)杭锦后旗政府大院3号楼二楼
  (二)杭锦后旗综合治理中心一楼7、8号窗口
  (三)杭锦后旗陕坝镇一线路南(约1.7公里)水利局院内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办公电话
  0478—6622394
  七、负责人
  张志强。
  八、二级单位:
  (一)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1.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主 任:汪立钢,主持全面工作。电话:0478-6622478
  副主任:金志平,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城镇和农民工就业服务股、失业保险股。电话:0478-6650611
  副主任:杜旭东,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创业指导股、培训股。电话:0478-6660091
  2.机构规格: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是隶属于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单位(副科建制)。
  3.机构职能
  中心内下设五个股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创业指导股、城镇和农民工就业服务股、培训股和失业保险股。
  (1)综合办公室:协助单位领导开展各项工作,综合协调本单位各股室工作,负责单位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分发等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会计事务和账务,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负责人:姜宝珏,联系电话:0478-6650610 15164820795)
  (2)创业指导股: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回收、跟踪监控、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有关创业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促进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负责人:贺仙枝,联系电话:0478-6650610 13947867192)
  (3)城镇和农民工就业服务股: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发放,收集、管理、发布用工与劳动力资源信息、档案管理、编报就业统计报表,负责全旗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农民工的统计、培训等工作。(负责人:杨阳,联系电话:0478-6650610 13947384519)
  (4)培训股:组织开展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转退伍军人、失地农民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创业培训等工作。(负责人:许静,联系电话:0478-6650282 15847865552)
  (5)失业保险股:负责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承担失业保险金核定、审核、发放、编报失业保险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人:王富强,联系电话:0478-6660092 13947853642)
  4.办公地址
  (1)杭锦后旗陕坝镇花园社区南50米。
  (2)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5.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杭锦后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1.主要领导及分工 
  汪远平 主  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电话:0478-6623643
  樊  军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党务、常务、民族团结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股。
  电话:0478-6636643
  王利龙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风控工作,分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稽核风控股。
  电话:0478-6621225
  李  敏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分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
  电话:0478-6629979
  张  耀 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主任负责工伤保险、档案、老年活动中心工作,分管工伤保险股、档案室、老年活动中心。
  2.办公地址
  (1)杭锦后旗北二街中山北路88号
  (2)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六号窗口 
  3.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机构规格 
  杭锦后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是隶属于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单位(科级建制)。
  5.机构职能
  中心内下设八个股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档案室、基金财务股、稽核风控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
  (1)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起草、归档中心的公文和日常文件,接收、分发、办理及归档上级各类文件材料;协助做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各项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推动中心各项宣传工作提质增效;统筹安排中心机关保密、信访、依法行政等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年度考核工作;草拟中心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日常考勤、工作纪律;做好后勤保障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负责人:刘抒阳  电话:0478-6623950)
  (2)档案室。负责四大险种参保人员档案的管理查询,归档的各险种收支票据管理及查询工作等。(负责人:许玲 电话:0478-6623950)
  (3)基金财务股。负责财务核算工作,做好四大险种票据的审验、管理及存档工作;审核四项险种费用支付及单位财务收支,负责账务收支,票据装订归档等。(负责人:邬颖 电话:0478-6653950)
  (4)核风控股。负责对四大险种的参保情况、参保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到龄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等涉及业务办理工作的稽核。(负责人:杨金枝 电话:0478-6663665)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负责全旗城镇非从业人员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核定,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发放、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等工作等。(负责人:于萍 电话:0478-6628399)
  (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核定,参保手续办理、档案建立;退休职工手续审验,个人档案建立及工资管理发放,承担退休人员年检验证、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负责人:柴少平 电话:0478-6630534)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登记、核定、信息录入工作;到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工资发放及管理服务工作等。(负责人:王晓宁 电话:0478-6620617)
  (8)工伤保险股。负责工伤保险费用核定,参保手续办理、档案建立;审核支付工伤待遇等。(负责人:许敏 电话:0478-66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