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规格:正科级建制
二、职能职责
(一)镇党委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政府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镇人大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镇纪委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村集体“三资”管理,巩固提升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等工作;
2.组织、安排镇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承办政府重要会议;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
3.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冯铎 办公电话:0478-6716504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党组织建设、群团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负责人:赵东耀 办公电话:0478-6716504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负责人:苏都日 办公电话:0478-6716504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
负责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等工作。
负责人:彭璐 办公电话:0478—6716527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生态环境、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肖永利 办公电话:0478-6716504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以乡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乡镇行政执法权。
负责人:高源 办公电话:0478-6716504
(七)党群服务中心
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负责人:沈占平 办公电话:0478—6716527
(八)农牧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牧、林、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落实林长制、河湖长责任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做好规范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节水型农业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用水供水工作,做好农村集中供水设施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承担辖区内水土保持工程管护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永东 办公电话:0478-6716504
(九)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村社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村社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合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宁跃华 办公电话:0478—6716518
四、办公地点
杭锦后旗蒙海镇。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办公电话
0478—6716504
七、负责人
杨 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