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2. 废止规范性文件

    1. 政府部门
    2. 乡镇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专项规划
    3. 区域规划
    1. 事项
    2. 结果公示
    1. 事项
    2. 处罚决定
    1. 集中采购
    2. 政府集中采购
    1. 人事任免信息
    2. 公务员招录信息
    3. 公务员招考及录用结果信息
    1. 人大建议办理
    2. 政协提案办理
    1. 政府常务会议
    2. 其他会议
    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 民意征集
    1. 稳岗就业
    2. 养老服务
    3. 助企纾困和减税降费
    4. 乡村振兴
    5. 义务教育
    6. 食品安全
    7. 生态环境
    8. 涉农补贴
    9. 社会救助
    10. 安全生产
    11. 产品质量
    12. 医疗卫生
    13. 公共文化服务
    14. 招商引资
    15.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6. 重大建设项目
    17. 清单目录

    1. 2025年 第四期
    2. 2025年 第三期
    3. 2025年 第二期
    4. 2025年 第一期
    1. 2024年 第四期
    2. 2024年 第三期
    3. 2024年 第二期
    4. 2024年 第一期
    1. 2023年 第四期
    2. 2023年 第三期
    3. 2023年 第二期
    4. 2023年 第一期
    1. 2022年 第四期
    2. 2022年 第三期
    3. 2022年 第二期
    4. 2022年 第一期
    1. 2021年 第四期
    2. 2021年 第三期
    3. 2021年 第二期
    4. 2021年 第一期
    1. 2020年 第四期
    2. 2020年 第三期
    3. 2020年 第二期
    4. 2020年 第一期

杭锦后旗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10:56 来源:杭锦后旗统计局 访问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杭锦后旗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杭锦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h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锦后旗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666930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杭锦后旗统计局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满足社会信息需求为导向,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升公信力与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持续完善机制、拓展内容、优化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做好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修订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安全。
  二是强化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计划》和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及时、规范发布月度、季度、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杭锦后旗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统计公报1期、统计专报11期、政务信息27篇。聚焦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数据解读,全年发布杭锦后旗经济运行情况四篇,发布解读材料、图文图表、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公众号文章18篇,有效提升了统计数据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我局制定的《杭锦后旗统计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与《杭锦后旗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指南》,并严格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相关要求,我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及归档等各环节实行标准化、闭环式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锦后旗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机制,实行“专业初审、综合复审、法规终审”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安全。落实公文与信息公开同步审核,健全信息公开台账,强化日常动态维护。同时,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类分级管理,保障信息发布有序、更新及时、归档完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积极利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和公务信息微信群、“杭锦后旗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统计动态、数据解读、统计知识,提升统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探索数据开放共享。我局已建立常态化的统计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旗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与“杭锦后旗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系列统计信息:每月发布《统计月报》,提供最新进度数据;每季度发布《杭锦后旗经济运行情况》,开展深度分析与解读;每年定期发布权威的《杭锦后旗统计年鉴》与《杭锦后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面展示全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二是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公开举报监督渠道、电子邮箱,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主动听取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督查范围,定期开展自查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数据解读的深度和形式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新媒体和可视化技术解读数据的能力需加强。二是部分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动态类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数据解读创新。围绕经济社会热点和公众关注焦点,策划推出更多高质量的统计解读方式,丰富图解、短视频、直播等解读形式,增强解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二是提升主动公开时效。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限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尤其是重要统计数据第一时间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