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2. 废止规范性文件

    1. 政府部门
    2. 乡镇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专项规划
    3. 区域规划
    1. 事项
    2. 结果公示
    1. 事项
    2. 处罚决定
    1. 集中采购
    2. 政府集中采购
    1. 人事任免信息
    2. 公务员招录信息
    3. 公务员招考及录用结果信息
    1. 人大建议办理
    2. 政协提案办理
    1. 政府常务会议
    2. 其他会议
    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 民意征集
    1. 稳岗就业
    2. 养老服务
    3. 助企纾困和减税降费
    4. 乡村振兴
    5. 义务教育
    6. 食品安全
    7. 生态环境
    8. 涉农补贴
    9. 社会救助
    10. 安全生产
    11. 产品质量
    12. 医疗卫生
    13. 公共文化服务
    14. 招商引资
    15.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6. 重大建设项目
    17. 清单目录

    1. 2025年 第四期
    2. 2025年 第三期
    3. 2025年 第二期
    4. 2025年 第一期
    1. 2024年 第四期
    2. 2024年 第三期
    3. 2024年 第二期
    4. 2024年 第一期
    1. 2023年 第四期
    2. 2023年 第三期
    3. 2023年 第二期
    4. 2023年 第一期
    1. 2022年 第四期
    2. 2022年 第三期
    3. 2022年 第二期
    4. 2022年 第一期
    1. 2021年 第四期
    2. 2021年 第三期
    3. 2021年 第二期
    4. 2021年 第一期
    1. 2020年 第四期
    2. 2020年 第三期
    3. 2020年 第二期
    4. 2020年 第一期

杭锦后旗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11:28 来源:水利局 访问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杭锦后旗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杭锦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h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锦后旗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26111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锦后旗水利局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立足水利系统工作实际,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能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杭锦后旗水利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3条,向其他平台投稿公开信息240条,主要涉及主题教育、节水控水、取水许可、水土保持许可、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12月底,杭锦后旗水利局未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中也未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及时调整完善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水利行业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平台建设情况
  杭锦后旗水利局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宣传平台为依托,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杭锦后旗水利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全部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逐一审查,规范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二是加强重点建设领域公开工作。围绕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及时发布做好信息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信息形式比较单一,大部分是文字缺少图片解析;政务公开事项、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高图片信息和图解信息比例,有效增强信息的可读性。二是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严把公开信息涉密、质量审核关。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定期排查,确保政务公开栏目更新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